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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赣国税函〔2008〕145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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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3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做好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印制和使用工作,在使用过程中有什么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流转税管理处。

 

                      二○○八年四月七日

 

文章录入:ydjian    责任编辑:yd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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