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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迅速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的通知
赣国税发明电[2008]2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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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部门、省税务干部学校:

    5月12日,四川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财产损失。灾害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立即做出重要指示,温家宝总理亲赴地震灾区现场指挥抗震救灾。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连夜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当前抗震救灾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号召,在全国税务系统迅速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国税函[2008]412号)。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做好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的有关精神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省局党组决定,在全省国税系统迅速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大力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和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广泛动员、精心组织,迅速掀起“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把全省国税系统干部职工的关爱之情送到灾区。
    二、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干部职工的捐助主要以捐款形式为主。捐款以各市、县(区)局为单位分别进行,以设区市局为单位统一收齐捐款,做好登记备案,统一汇往省局帐户,再由省局统一汇往国家税务总局。各地捐助情况和数额(包括本通知下发前的捐助情况和数额)请于5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省局(教育处),捐款请汇入省局帐户。

    户名: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帐号:36001050460059000429
    开户行:南昌市建行群星大厦分理处
    汇款注明“抗震救灾捐款”。
    联系人:教育处邓文红,办公室喻慧秋、李晓红
    联系电话:0791-6211160(教育处)、6201977(办公室)
    三、为了减轻灾区接待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已委托重庆市和陕西省国税局代表总局和各地税务机关就近向灾区运送救灾物品,全省各级国税机关不要再派人员和车辆前往灾区。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文章录入:zhonglin911    责任编辑:zhonglin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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