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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密切征协关系,推行“以票控税”。取得政府支持,税警协作,以票控税:即经销商销售摩托车先出具“发票联”和“报税联”,车主申报缴纳车购税后取得车辆“登记注册联”,交警部门凭《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为其办理车辆挂牌。二是和谐征纳关系,引导主动纳税。设置车购税全程服务岗,推行“一窗式”服务,减少办税流程;与经销商建立电话联系制度,保证纳税人在节假日或工作时间以外也能及时办税,以服务促管理,引导纳税人自觉纳税。三是理顺征管关系,促进合力治税。按照“信息共享、协同管理”原则,由征收部门做好异常发票采集和信息补录工作,信息中心对异常发票进行清分,管理部门做好比对、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转稽查部门处理,各部门齐抓共管,多环节堵塞管理漏洞。2008年1-7月,该局组织车购税收入66.3万元,同比增长178.6%,增收42.5万元,提前5个月超额完成全年车购税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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