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江西频道4月26日电(记者林艳兴)"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文件,必须在政策颁布或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通过内外网、宣传资料和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江西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6日在南昌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了《江西省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和《政务公开目录》,规定47个税收执法事项、53个行政管理事项和4个党务事项必须公开。
江西省国税局是为了规范和促进全省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力和行政管理权力的监督制约,提高国税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行政效率而制定这个《实施办法》的。根据这个办法制定的《江西省国税系统政务公开目录》按照"公开是普遍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对104个事项的公开形式、程序、范围、时间、时限和监督考核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同时,《办法》还规定,除应当向社会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应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外,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当事人根据自身需要申请公开病夫和规定的,也应在1个月内向其公开。对于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行为,《办法》还明确将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分清责任,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经济处罚、通报批评直至调整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