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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十一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紧紧围绕“十一五”时期江西国税工作改革和发展大局,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根本要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要目标,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谐国税建设、税收文化建设、行风政风建设,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熟练、作风过硬的税务干部队伍,打造“政府放心、纳税人满意”的江西国税品牌,为实现“十一五”时期江西国税工作的总体目标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奋斗目标是:以创建文明行业、文明机关、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文明社区、文明家庭为主要内容,使全省国税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成果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升,截至2010年底力争全省国税系统进入县级以上文明单位的比例达95%,进入省级文明单位的比例达80%,进入国家级文明单位和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比例达15%。全省国税系统继续保持“江西省文明行业”的荣誉称号,保持在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处于先进行列。(黄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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