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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时期江西国税收入发展状况分析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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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局长  周广仁

 

    “十五”时期是江西经济发展最快和国税收入增长最快的五年。全省国税收入平均增速达17.2%(不含车购税),较“九五”时期平均增速提高了9.3个百分点,其中,主体税种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涉外企业所得税收入合计平均增速达18.1%,较“九五”时期同口径收入平均增速提高了10个百分点。国税收入的快速增长一方面体现了全省经济发展成果,另一方面壮大了财力,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了财力保障,有效促进了经济快速发展。但从不同层面和角度剖析,“十五”时期江西国税收入的亮点和不足并存。

    一、“十五”时期江西国税收入发展特点

    (一)与“九五”时期相比,呈现四大亮点

    一是入库税收实现“双跨越”,税收总体增势上扬。2001年全省国税收入总量首次突破100亿元大关,到2005年,全省国税收入总量又突破了200亿元大关,达到205.24亿元。同时,在税收基数不断攀高的基础上,税收增速持续上扬,各年税收环比增加额和增速分别由10多亿元提高到30多亿元、由10%略多提高到20%左右。

    二是国税收入增速快于经济增速,宏观税负总体走高。“九五”时期我省国税收入平均增速只有7.9%,而GDP平均增速为11.4%(按现价计算),税收弹性系数为0.69,GDP国税收入宏观税负(以下简称宏观税负)也仅为4.09%。“十五”时期我省国税收入完成“三大转变”:一是税收增速和增量由“九五”时期的徘徊不前转变为高速增长:年均增速提高了近10个百分点,年均增量提高了16亿元;二是税收增长速度由“九五”时期低于经济增长速度转变为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十五”时期税收弹性达到1.13,比“九五”时期提高0.44;三是宏观税负由“九五”时期震荡走低转变为平稳走高,平均税负为4.73%,较“九五”时期提高了0.64个百分点。

    三是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增速远高于国税收入增速。“十五”时期国家减免税政策涉及面广,如扶持残疾人就业的民政福利企业优惠政策、鼓励高新技术创新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支持企业改组改制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待业人员的优惠政策、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的优惠政策等等。江西国税通过下发《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的实施意见》,开通大型企业“税收服务直通车”、两次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加大宣传和落实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下放减免税审批权限和加大出口退税力度等措施,全面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充分发挥了税收的杠杆作用。据不完全统计(不含未纳入会计核算的征前减免税),“十五”时期全省国税系统减免税额和出口退税两项合计达135.56亿元,年平均增长35%。

    四是国税收入增速加快,稳固了对地方财力的支持。“十五”时期,全省国税机关组织的中央与地方分享的四个税种直接入地方库的税收收入141亿元,平均每年增速达26.7%,较地方财政收入平均增速高8.9个百分点,比“九五”时期增加了79.7亿元,增长了130%,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增收贡献率达19%;占全省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提高了2.9个百分点。在税收返还方面,据近年历史数据分析,中央每年根据江西国税收入返还地方的财政收入占当年国税总收入的比重在3成5左右。直接入库与返还两项合计,“十五”时期,国税收入的55%左右成为了地方实得财力,有力地支持了地方财政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和优化公共环境。

    (二)受基数限制,还呈现四个不显著

    由于江西经济各项指标基数小,横向比较,江西国税收入还呈现四个不显著:

    一是经济税收集聚效应不显著。“十五”时期是我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最快的时期:全省仅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就达5700多亿元,年均增速接近40%,其中,工业投资额占三分之一强,年均增速超过了40%;全省工业园区迅速发展壮大,到2005年,园区招商实际到位资金816.49亿元,入园投产工业企业达6053家,完成工业增加值453.1亿元,占当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的54.7%;大力发展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的六大支柱产业,2005年,六大支柱产业完成工业增加值497.2亿元,增长27.3%,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4.3%。但从经济的税收集聚效应来看,贡献却不够显著:在2004年中国年度纳税排行榜上,江西企业进入总排名500强的只有8户企业(各省平均数是16户),除南昌卷烟厂、九江石化排名分别在第49位和第148位,其他企业排名较偏后;按省统计局和省经贸委通报数,2005年度,全省工业园区入园投产企业户均实现税金156.9万元(含国地税税金),剔除从园外迁入园区的一批生产经营较好的企业,如南昌卷烟厂、江中制药厂、星火有机硅厂等企业,园区户均纳税额更小;2005年度,江西国税纳入全国监控的年纳“两税”在500万元以上、所得税在40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只有210户,其缴纳国税收入110.69亿元,同比只增长了7.0%,比当年全省国税总收入增幅低11.7个百分点,户均纳税只有5271万元。

    二是税收结构调整不显著。“十五”时期江西国税收入较“九五”时期翻了一番还多,增收359.54亿元(不含车购税),其中“两税”增收285.34亿元,从各税种、各企业类型、各行业和各地区的增收贡献率和税收占比看,传统的支柱税源地位没有大的改变:⑴分税种看: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和三项所得税是国税收入的主体税种,“十五”时期三个税种税收增收对全省国税系统税收增收总额的贡献率分别为63.3%、16.1%和20.2%,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分别由“九五”时期的74.9%下降到69%、15.8%提高到16%和5%提高到12.7%,虽然国内增值税占比下降,但其收入仍占近7成。⑵分企业类型看:内资企业是江西国税收入的支柱税源,“十五”时期内资企业税收增收对全省国税系统税收增收总额的贡献率为76.1%,涉外企业和个体经济分别只有17.2%和6.7%,因此,税收增长的主要动力仍来自内资企业。不同类型企业税收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在内外资企业之间变化不大,内资企业税收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较“九五”时期只下降了1.1个百分点(占比为77.1%),外资企业只上升了3.6个百分点(占比为13.7%)。变化较大的是内资企业中的国有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税收占比,前者占全部税收比重下降了23.4个百分点(占比为34.7%),后者上升了25.9个百分点(占比为34.8%),两者占比改变的根本原因是期间国家加大了对国有企业改制的力度,导致此消彼涨。⑶分行业看:以“两税”收入为例,国税收入主要来自工业,“十五”时期工业税收增收对全省国税系统“两税”增收总额的贡献率为90.8%,其中,制造业增收贡献率为73.1%,采掘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商业分别为6.4%、11.3%和10.6%。工业税收占税收收入总额的比重由“九五”时期的75.7%提高到82.8%,其中制造业由59.3%提高到65.8%,而商业却由20.6%下降到15.9%,工业和制造业的税源支柱地位加强。⑷分地区看:南昌市国税收入地位加强,“十五”时期,共组织国税收入258.1亿元,占同期全省国税收入总额36.3%,较上期提高了5.1个百分点,对全省国税增收贡献率41.3%。税收地位加强主要得益于投资占比份额大,期间,南昌市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1238.86亿元,占同期全省同口径投资总额的21.5%。其他设区市税收占比没有大的变化。以上分析表明,税收收入主体税种、主体企业类型、主体行业和主体地区的地位没有显著改变。

    三是税收赶超效果不显著。“十五”时期江西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增速较全国总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增速快15.3个百分点;江西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增速与全国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增速基本一致,江西15.2%,全国15.3%。虽然投资状况良好,但经济的赶超效果不明显,导致税收赶超效果不显著。“十五”时期江西国税收入平均增速较全国国税收入平均增速低1.2个百分点、在全国国税收入排名从第24位下降到第26位、占全国国税收入合计数比重从0.99%下降到0.95%;在中部6省,江西国税收入与其他5省国税收入总量差距拉大,2001年江西分别比山西、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国税收入少44亿元、73亿元、161.9亿元、125.8亿元、112.4亿元,到2005年底,则分别少287.5亿元、151.1亿元、297.5亿元、280.6亿元、220.2亿元(以上数据均不含车购税)。占比除对河南省提高1.4个百分点外,均呈不同程度的下降。2001年江西省国税收入规模分别是山西、安徽、河南、湖北、湖南省国税收入规模的69.7%、58.1%、38.5%、44.6%和47.4%,而2005年分别为40.7%、56.7%、39.9%、41.3%和47.3%。

    四是宏观税负提高不显著。虽然“十五”时期我省国税收入宏观税负得到了平稳提高,但横向看,我省国税收入宏观税负还存在较大差距。“十五”末期,全国国税收入GDP税负比初期提高了0.44个百分点,工业增加值增值税税负比初期提高了1.19个百分点,江西国税收入GDP税负比初期只提高了0.16个百分点,工业增加值增值税税负却比初期下降了1.65个百分点,差距均拉大。与中部6省合计情况比,差距也较大,特别是工业增加值增值税税负。宏观税负提高缓慢的现状与我省经济发展的现实不相协调,理论上说,投资快速增长,新企业不断产生,老企业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等,均能使企业产品技术含量增加,增值能力增强,税负提高。现实与理论存在的差距,说明存在制约税负提高的深层原因。

    二、影响因素思考

    分析国税收入四个不显著的成因,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值得重视。

    (一)投资构成对税收贡献率的影响

1.工业投资比重偏低。根据近年税收统计资料分析,江西国税收入约76%来自工业,因此,投资在工业中占比越高对税收增长越有利。但对“十五”时期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结构分析,工业投资比重基本维持在30%左右,一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期间,江西投资重点主要在第三产业,2004年仅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几个行业的投资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就达45.8%,此情况与省委、省政府近年致力于改变我省原有较落后的基础设施建设状况的政策是相吻合的。当然,我们也欣喜的看到,随着我省基础设施条件的不断改善,工业投资占比正在平稳提高,2001年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中工业占比为29%,2004年提高到33.7%(详见表1)。

江西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结构分析表(表1)

                                            单位:%

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中工业占比

项目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4年合计

全国

29.7

30.9

35.1

37.8

34.2

江西

29.0

29.8

30.3

33.7

31.4

江西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分产业构成

项目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4年合计

第一产业

0.7

0.7

0.9

0.6

0.6

第二产业

29.6

30.5

30.3

33.8

31.6

第三产业

69.7

68.8

69.1

65.6

67.7

    2.企业投资规模偏小。据有关部门统计,2005年预计新投产工业企业中投资1亿元以上的企业占14.1%,10亿元以上的企业占1.1%,其中,有些企业并不是新增加的投资企业,即不是新增税源,只是在改制、在弃旧址迁园区、在更新改造和扩建等过程中进行的投资,虽然在以上过程中使企业的生产能力增强、税源增加,但新企业、新产品也冲击和替代了旧企业和老产品,如安源钢铁有限公司和南昌卷烟厂的情况,剔除这一因素,新增投资企业投资规模更小。

    3.投资倾向于避税的企业偏多。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的动机,企业在投资过程中一般都选择拥有税收优惠政策或税负较低的行业、投资地和生产经营方式,如投资于农产品加工行业,在工业园区投资,争取福利企业待遇,采取中外合资方式,作为原企业的分支机构(利用总机构避税),等等,此种情况在我省新投资企业中表现较为普遍,导致投资企业税收效应滞后,即有生产、有销售、有利润,但税收却很少入库,这也是近年我省国税优惠税收增长远快于入库税收增长的原因。

    (二)非“国有及国有控股经济”欠发达对税收的影响

    相对于浙江、江苏、广东等邻省,江西全民创业的氛围还不是很浓,经济的增长还主要依赖于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非“国有及国有控股经济”比重偏低,总量偏小。

1.比重偏低。十五”时期,江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中非“国有及国有控股经济”产生的工业增加值占有的比重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1年江西较全国平均水平低25.4个百分点,2004年低12.4个百分点,值得欣喜的是差距在缩小。从税收角度看,2005年江西国税收入中非“国有及国有控股经济”税收占全省国税收入总额比重是39.8%,较全国平均水平低14.9个百分点,在中部6省中占比居倒数第2,与江苏、浙江和广东比,差距在29.8个百分点以上(见下表)。

非“国有及国有控股经济”经济指标占比情况(表2)

 

 

 

 

 

单位:%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合计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

全国

48.3

51.7

55.1

57.6

60.8

56.0

江西

22.9

25.5

36.5

45.2

47.9

39.1

2005年非“国有及国有控股经济”税收占全部国税总收入比重

全国

江西

山西

安徽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浙江

广东

54.7

39.8

60.4

40.9

54.8

42.9

39.0

72.1

69.6

75.2

备注:全国及各省非“国有及国有控股经济”国税收入只包括由国税负责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涉外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2.总量偏小。2005年江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中非“国有及国有控股经济”的工业增加值是396.2亿元,只占全国非“国有及国有控股经济”工业增加值的0.98%(不到1%),占江苏、浙江和广东同口径增加值的5.9%、10.3%和5.9%,2005年江西国税收入中非“国有及国有控股经济”税收分别占当年江苏、浙江和广东国税同口径税收收入的5.81%、11.5%和5.1%,江西非“国有及国有控股经济”税收占其他三省比重与企业增加值占比基本一致。

    以上情况给我们两点启示,一是经济发展较快的省份,非“国有及国有控股经济”发展都较快;二是江西非“国有及国有控股经济”欠发展是妨碍江西经济迅速崛起的重要因素。

    (三)税收征管因素对税收的影响

    在税收政策和税源基础确定的条件下,实现的税款能否应收尽收取决于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而影响税收征管的原因既有内因也有外因,内因主要可以归结为四个方面,即税收征管规程和征管手段的科学化,有利于监督、制约和发现不规范的征纳行为,减少征纳行为的违法机率;税源管理的精细化,可以及时发现纳税人申报是否属实,避免税收流失或偷逃税;税务稽查的震慑力,可以消除纳税人偷逃税的侥幸心理,增强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税务干部的业务素质、责任心等也会影响税收征收质量。外因主要可以归结为二个方面:一是纳税人纳税意识的问题。目前有一部分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还不是很强,采用各种手段偷逃税的情况还时有发生。二是地方政府对国税工作支持的问题。目前地方党政领导都比较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在招商、亲商、护商等过程中,少数地方还存在干预国税部门执法的现象,导致国税干部不能很好地履行税收征收管理和税务检查的工作职责。

    三、建议

    (一)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的扩张转向集约型的成长。进一步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应对市场风险能力,提高税源发展的稳定性,拓展税源上升空间。

    (二)进一步发展外向型经济税源。加大对外资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通过与外资的合作,拓展内资企业的发展空间;通过加大对国外的投资,拓展内资企业海外市场份额,全面提高企业活力和竞争能力。

    (三)进一步大力扶植非国有企业的发展。非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益补充,扶植和发展好非国有企业对丰富税源的多样性和增强税收支撑能力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要从金融体制上支持民间对非国有企业的创业,要从管理手段上引导非国有企业的成长,要从管理机制上服务非国有企业的发展。

    (四)进一步提高税收征收管理水平。一是提高全社会参与护税、协税氛围,营造依法纳税和依法征税的良性互动局面;二是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既要应收尽收,公平执法,又要依法减免税,严格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扶植税源;三是提高税务机关监管能力,要对经济至税源再到税收进行全程的分析和管理,尤其是加大对涉税源发性领域如税务登记、资格认定的管理,加大对税收收入流出环节如减免税、先征后退税款政策的把握、审核力度,严厉打击违反税法行为,维护税法的权威性。

文章录入:科研所    责任编辑:yd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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