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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工作
作者:周广仁    文章来源:《中国税务》江西地方专栏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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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局长  周广仁

 

2001年全省国税系统坚持依法治税、促进经济发展工作会议以来,各级国税机关坚持“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方针,不断探索依法行政的实现形式,走出了一条具有江西国税特色的依法行政工作新路子。树立了依法行政理念,夯实了依法行政基础,增强了依法行政能力,强化了依法行政监督,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有力地推动江西国税事业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三个方面实现了全面发展。国税形象显著提升,省局连续五年被省政府评为行风评议和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先进单位,全省国税系统蝉联江西省第一、二届文明行业,18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是依法执政的重要内容,是做好国税工作的基本准则。各级国税机关要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把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根据新的形势,今后一段时期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基本要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完善体制,创新机制,优化手段,改进方法,强化监督,增强能力,全面提高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水平,促进和谐江西国税建设。按照上述总体要求,全省国税机关要把握全局,统筹兼顾,经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实现五项目标: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提升税收执法水平;增强税务行政能力;提高税收服务质量;增进税收和谐。实现上述目标,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化对国税发展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的认识,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一是增强法治意识。二是增强服务意识。三是增强创新意识。四是增强效能意识。五是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重点做好六项工作。

一、完善依法行政体制

第一,理顺机构职能。一是合理调整机构。适应税制改革和税收管理的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县(区)局部分机构设置,整合相关管理职能。二是完善岗责体系。根据税源分布、纳税人数量和管理水平等因素,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设定和调整各级国税机关的职责、组织机构、人员编制,依法科学界定和理顺各级国税机关之间、内设机构之间、岗位之间的职责,防止职能交叉重叠,确保各个工作环节相互衔接,政令畅通、高效便民。三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积极压缩机关行政管理人员,充实基层征管一线人员,优先保证对重点税源、纳税信用等级差的税源的监控管理需要,形成人员数量与税源规模相匹配、人员素质与税源管理难度相匹配的人力资源配置格局。

第二,优化管理层次。一是强化省局的决策管理职能。凡涉及税收政策调整和征管制度的规范性文件主要由省局统一制定。二是优化设区市局的指导、协调、监督职能,尤其是增强指导、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三是增强县(市、区)局的执行职能。除法律、法规、规章和总局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由省局行使的执法权之外,其他日常管理权一般交给基层国税机关行使,业务数据可通过电子方式直接报省局。

第三,强化协调配合。一是理顺政策法规部门与业务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二是加强征收、管理、稽查等部门的协作。进一步完善各项税收管理制度,明确各环节衔接方法和配合内容,畅通各环节联系渠道和联系方式。三是增强教育、人事、监察、巡视等部门对干部管理的合力。逐步引进现代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建立健全干部队伍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切实增强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整体合力。四是加强财务、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资产管理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加大监督力度。

二、创新依法行政机制

第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一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各级国税机关工作规程和议事规则。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合法性论证等制度。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二是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对与社会公共利益、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事先向公众公布决策方案,通过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纳税人和基层国税机关的意见,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并经党组会、局务会等方式集体研究决定。三是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建立决策、执行和评估三者相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四是加强税收制度建设。要深入调查研究,尤其要进行风险评估和效益分析,使税收规范性文件既具有前瞻性,又符合国税工作实际。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规定,对税收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跟踪问效、分析评估,并提出改进、完善的措施。定期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

第二,建立健全高效务实的运行机制。一是优化业务流程。合理界定税务管理各工作环节的职能,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既进行权力分解和制约,又确保各环节的衔接,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规范权力行使。严格按照法定的顺序、步骤、方式和时限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保证公平公正执法。对重大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实行集体研究,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规范税款核定权,统一税款核定的程序和方法,防止滥用税款核定权收“人情税”、“关系税”甚至以税谋私。三是严肃人事管理纪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人事管理监督制约机制。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切实规范国税人员的交流、晋升、调动等。四是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加大系统经费向基层、向征管倾斜的力度,推行最低经费保障制度,确保基层依法行政的正常开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进一步推行国库集中支付,规范政府集中采购,加强财政补贴和其他收入的管理,强化内部审计监督,确保经费收支合法合规。

第三,建立健全公正合理的奖惩机制。一是合理确定考核指标。依法区分国税机关与纳税人、国税人员的义务和责任,科学设定考核指标,重点关注执法结果是否合法和执法过程是否符合规定。二是整合完善考核办法。对现行目标管理考核、征管质量考核、税收质量考核、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和年度公务员考核等考核制度进行整合完善,探索建立基于统一平台的综合考核体系,精简考核项目,共享考核结果,尽可能避免重复考核。三是逐步推行计算机自动考核。四是严格落实奖惩制度。

三、优化依法行政手段

第一,发挥数据省级集中作用。一是做好数据集中与管理,逐步实现税收业务数据集中存储和管理。二是构建省级数据仓库。建立企业微观数据库和宏观经济数据库;结合应用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反避税基础信息库、法规资料库、税源资料库等。三是做好数据综合分析与利用。

    第二,全面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总局统一部署,总结南昌市局试点工作经验,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确保2007年底前推行到位。

第三,加快内部行政管理信息化进程。一是深化人事管理系统应用。二是运行好网络版财务管理软件。三是推行办公自动化,逐步推广应用税务综合行政办公信息系统。四是完善内、外网站建设。力将省局外网建设成为统一的办税平台,实现公开政务、宣传税法、受理办税、开展咨询等功能;将各级国税机关内网建设成为统一的办公平台,实现联结上下、信息共享、互动办公等功能。

四、改进依法行政方式

第一,深化政务公开。一是丰富公开内容。把影响税收工作的难点,涉及纳税人和国税人员切身利益、普遍关注的热点和影响执法公正的关键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努力做到依法公开、主动公开、及时公开,保证各项行政权力的运行始终处于公开、透明的良性循环,使群众真正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完善公开形式。依托办税服务厅,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开服务活动。大力推行专家咨询、移动信息平台、网上互动等现代公开形式,提高公开效果。三是规范公开程序。

第二,全面推行税收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税收质量体系,在总结赣州、宜春市局扩大试点的基础上,适时在全省全面推行税收质量管理。着重抓好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规范,单位对部门、部门对岗位的绩效考核由各单位根据省局制定的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完善,改进具体考核方式和考核手段,增强绩效考核办法的可操作性。

第三,强化税源管理,完善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税源管理机制。

第四,提高服务水平。一是优化税收服务。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一般涉税事项尽可能由县(市、区)局直接办理,提高税收管理服务的效率。优化服务方式,完善《多元化电子申报缴税系统》,推进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建立江西国税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坚持并完善纳税信用等级制度,进一步健全国税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互信机制。二是热情为基层和群众服务。认真落实基层经费最低保障制度,保证经费向基层和征管倾斜。部署工作要充分考虑基层的实际情况,增强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精简要求下级国税机关报送的报表、资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热情关心基层税务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了解干部职工的困难和疾苦。对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解答,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加以解决。

第五,畅通诉求渠道。一是加强信访工作。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注重建立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效结合的机制,积极运用和解、调解手段解决行政争议,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和行政追偿制度。四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五、强化依法行政监督

第一,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一是修订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度》。二是健全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包括行政管理责任制在内的覆盖全体国税人员的考核评议制度,形成有权必有责、失职必受罚的工作机制。深化基层单位能级管理制度,不断探索和改进能级评定的方式、方法,提高其科学性、合理性,充分调动广大国税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二,强化“两权”监督制约。一是税收执法权方面。主要是税款征收、税源管理、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处罚等。二是行政管理权方面。主要是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基建管理等。三是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建立同级监督和层级监督工作机制,同级监督由法规、监察部门负责,以事前、事中监督为主要手段;层级监督由上级法规、监察部门和业务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别负责,法规、监察部门承担综合监督职能,业务部门承担专门监督职能。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法院、检察院等司法监督以及监察、财政、审计等国家专门行政监督,认真落实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监督(处理)决定和判决(裁定)。

第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第一,增强领导干部的领导力。一是制定市、县(区)局领导班子建设规划。明确今后三年国税系统领导班子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提出建立以学习能力、工作能力、执纪能力和工作绩效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二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习制度。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培训的总体规划,省局机关处级干部,市、县(区)国税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每3年应参加一期依法治税知识培训,每年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等方式至少安排2次法制讲座或学习。逐步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三是抓好组织建设。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建立市、县()局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库,改进选拔程序,实行动态管理,将选拔、培养和使用与教育管理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制定符合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四是坚持巡视工作制度。五是加强作风建设。

第二,增强国税人员的操作力。一是大力开展“十员五百佳”岗位培训。二是全面实施各类培训。大力开展网上办学、视频授课等远程专业培训。逐步实现鼓励学历考试向技术资格考试的转变,鼓励国税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三是提高培训质量。制定《江西省国税系统教育培训“十一五”规划》,抓好《江西国税岗位培训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促进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强有力的教育培训,增强广大干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操作力。

第三,增强基层单位的执行力。一是强化督查抓执行。建立健全领导督查与职能部门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善于抓难事、抓大事、抓主要矛盾、抓薄弱环节,从制定计划到组织实施,从工作内容到工作方式,都要紧紧围绕工作落实做文章,在执行上下功夫,在执行上求实效。二是讲求效率抓执行。提倡雷厉风行的作风,对于已经确定的决策部署、既定目标和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必须坚决迅速,全面落实。搞好情况报告和信息反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该上报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保证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三是规范管理抓执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四是落实责任抓执行。分解工作任务,责任要具体到人,措施要具体到位,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摘自周广仁局长7月21日在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文章录入:科研所    责任编辑:科研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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