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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江西国税工作情况(年鉴)
作者:江西国税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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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圆满完成税收收入任务
    1998年对江西省国税系统来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由于特大洪涝灾害和亚洲金融风波的影响,国税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压力前所未有。在十分困难的客观条件下,全省国税系统严格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16字税收工作方针,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超额完成了年度收入计划。1998年全省国税系统共组织工商税收66.12亿元,比上年增加6.54亿元,增长10.98%,完成调增后年计划的101.52%。工商税收中的“两税”收入61.76亿元,比上年增加5.06亿元,增长8.9%,完成年计划的100.4%。国有企业所得税(含股份联营)收入1.24亿元。同时,为外贸企业、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工贸企业和1994年以后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含免抵退调减)6.09亿元。为全国工商税收增收1000亿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干部队伍素质全面提高

    (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稳定队伍、抓紧工作”的指示,调整后的省局党组于1998年3月初及时在全系统部署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和“整顿思想、整顿作风、整顿纪律”的活动,提出了“内和外顺”的工作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三讲、三整顿”活动的实施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学习讨论、对照检查、专题报告、讲座、竞赛、演讲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使全系统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上来。同时,在全省系统内开展了向“全国优秀青年卫士”贵溪市国税局干部曾志强、被省局追记三等功的高安市国税局干部肖张生等先进人物学习活动。对6起贪污受贿案件通报今省并开除了6名直接责任人;对1名被撤职和开除党籍的副科干部顶风违纪案件,及时通报全省引以为戒。通过思想、作风、纪律的整顿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全系统形成了顾大局、讲团结、讲奉献、政令畅通的局面。

    (二)认真抓好教育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1998年年初拟定了教育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对各地市局公务员培训任务下达了指标;组织全省稽查人员业务考试,提高稽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连续两年统一编印国税干部《每日一题》,从政治思想、税收政策、财务知识、业务实务、法律知识、廉政建设等方面出题,规范了每日一题学习,提高了学习效果;加大计算机培训力度,建立了计算机NIT培训基地12个,与江西财经大学联手合办国税计算机1年制脱产学习班,使50%的干部不同程度地掌  握了微机操作技术。此外还抓好学历教育,提高学历结构。到1998年末,大学本科占公务员总人数的5.5%,大学专科占40.6%,中专学历占34.2%。

    三、班子建设、廉政建设得到加强

    (一)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一是狠抓领导班子的理论学习,通过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举办县局长培训班、开展理论研讨等,重点学习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的一系列讲话等,进一步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二是狠  抓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省局加强对地市局民主生活会的督导和检查,提高了民主生活会质量,促进了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强化了各级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三是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考核,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实行廉政责任制。

    (二)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一是针对原省局主要领导涉嫌经济问题进行深刻反思,使每位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如何进一步廉洁自律,真正做到勤政、廉政。二是抓好领导机关表率作用。省局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行行政经费包干。在清理其他资金上,省局将各处室其他资金统一设账管理,到1998年末全系统的其他资金均实行了统一管理。三是抓好干部廉洁自律。在“两清”活动中,各级局领导主动退交自1994年以来收受的礼金(红包)29.83万元、回扣7740元;在清理通讯工具中,全系统清理出公费安装住宅电话551部,收回资金41.44万元,清理出公款购置移动电话626部,收回资金88.86万元。四是抓好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全系统共受理违法违纪案件立案60件,结案58件,结案率达96.2%,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件,给予党纪政纪和刑事处罚共58人。五是抓好信访调查,对涉及县市局以上领导干部的106件(次)信访件进行分类梳理,组织力量调查核实,搞清问题,及时处理,取信于民。

    四、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进一步强化基层建设。围绕“巩固、提高、规范、管理”方针,突出抓了“三基”建设(基层、基础、基本功)全面梳理基层分局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章建制,严格按章办事,狠抓内部管理和基层建设达标工作的落实,突出抓好软环境建设,营造文明氛围,使全省基层建设出现崭新的面貌。

    (二)抓好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活动。把创建活动作为基层建设的龙头来抓,以创建工作推动其他工作的开展,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创造文明行业、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和“三优”、“一满意”活动,取得明显成绩。在省政府表彰的600个省级文明单位中,全省国税系统有48个,占8%。

    (三)抓好办税服务厅的建设。重点解决服务态度、环境卫生、业务技能、工作效率、投诉处理等热点和难点问题。先后对11个办税服务厅管辖的企业发函征求意见110封,给文明办发函11封,同时还邀请新闻单位一起进行了不打招呼的突击检查,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办税服务厅工作的开展,全面加强了国税窗口建设。九江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办税服务厅被国家税务总局评为“全国文明示范服务厅”。

    五、抗洪抢险取得重大胜利

    1998年6月至9月,江西省遭受了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达384亿元。在这次洪灾中,省国税系统也遭受了重大经济损失。全系统有11个地市局、51个县市局、283个分局(站)不同程度受灾,408间房屋受淹、损坏、倒塌房屋、围墙46处,受灾干部职工2300多人,直接经济损失达4114.6万元。
    面对前所未有的特大洪灾,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在省局党组统一调度下,发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怕困难、顽强拼搏、坚韧不拔、敢于胜利”的抗洪精神,采取紧急措施,积极参加抗洪抢险工作。省局成立了抗洪救灾领导小组,局机关成立了抗洪抢险突击队,实行24小时值班,并奉命赴九江抗洪一线抢险,受到江西日报通报表扬。省局党组还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国税干部坚守岗位,随时掌握洪水情况和收入进展动态,尽最大努力确保人员、票证和财产的安全,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省局领导分五路深  入抗洪抢险第一线,亲自组织抗洪抢险,布置抗洪自救工作,看望受灾的税务干部,指导税收工作。并及时组织救援物资送往抗洪第一线,慰问抗洪第一线的广大子弟兵和国税干部。同时,省局机关带头在全系统发出倡议书,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全体干部踊跃捐衣捐款。据不完全统计,全系统为灾区捐款100多万元,捐衣被1.6万余件,得到当地党政领    导的充分肯定。

    六、税收管理全面深化

    (一)以规范化管理为契机,理顺税收管理。1998年3月份,省局把全年国税工作的重点定为“税收管理年”。从省局各职能处室到基层分局(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局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根据各自的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和办法。省局规范了税政、征管、稽查、计划等各项管理制度,着力于管全、管严、管细;着力于狠抓落实,提高工作效率,使国税工作初步纳入制度化、科学化、现代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为做好各项国税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计划管理。省局先后3次下达了1998年工商税收计划并层层落实,促进各级国税机关紧紧围绕组织收入这一中心开展各项工作;分季下达季度收入执行计划,抓好均衡入库;强化收入进度考核和收人分析工作,做到按旬考核,月有分析报告,  并制定下发了《江西省国税系统组织收入工作考评办法》和《奖惩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制,省局领导分片挂点,各处室与地市分别挂钩抓收入,促进收入任务的完成;加强计划调度,针对江西实际,创造性地实施“非灾区多做贡献、轻灾区确保计划、重灾区缩小缺口”的决策。在组织收入进人倒计时冲刺阶段,11月份实行5日报,12月份实行每日报,及时掌握情况,提供决策信息,搞好收入调度,确保收入任务的按时完成。

    (三)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对重点税源企业、行业的税收,加强税源监控,实行跟踪管理,进一步完善百户重点企业信息网络,一户一户地管,一户一户地建立税源档案。同时加大了专项检查的力度,搞好欠税数据和情况的收集、整理工作,使重点税源企业、行业“两税”收入稳步增长。据统计,1998年全省卷烟、成品油、电力、钢材钢坯“两税”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45.6%、10%、20.3%和61.3%。

    (四)抓好税政管理,重点落实国务院出台的“两项政策”。全省有5354户商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划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占原10176户的52.16%,进项税金和留抵税款减少1.09亿元按规定转入成本;运费抵扣调整政策全面贯彻到位。此外,与有关部门办理了34户外汇借款企业的以税还贷,共退税266万元;办理了两批省级新产品增值税的先征后退,共退税479万元。同时,加强国有企业所得税、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管理,据统计,1998年全省国税系统共组织国有企业所得税1.12亿元;共办理出口退税5.97亿元,占申报退税的97.38%;共组织入库涉外税收7.72亿元,占全省国税工商税收收入的12%,同比增长21%。

    (五)严格发票管理。对普通发票管理实行剪裁式限额发票,并在全省加油站、汽车摩托车修理修配  等行业中全面执行;对集中交款的商业门店实行“票单合一”发票;对交通运输普通发票从严把关,防止虚开多抵。同时,重点管好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公安部门配合严厉打击虚开和倒买倒卖增值税专用发票活动,全省共查出违规发票1199份,查补税款204万元。
    (六)以服务税收管理为基点,不断强化征管。为使征管改革向纵深发展,省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下发了《税收征管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和《税收征管改革到位标准》,解决了改革标准零散、不统一、难以量化等问题。在此基础上,强化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十分重视发现、总结、推广各地先进的征管工作经验和典型。一年来,先后总结、推广了南昌市东湖区局的磁卡纳税模式,吉水县局的农村税收征管模式,铜鼓县局的巡回定点受理申报办法,高安市局的加油站铅封管理,青云谱区局和武宁县局的户籍式管理、丰城市局税务代理实行“五脱钩”等,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的充分肯定,极大地促进了税收征管。
   
    七、依法治税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清理漏征漏管户取得突破性进展。与省地税局、省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实行清理漏征漏管户的通知》,三家联动开展“拉网式”清理检查。据统计,全省国税系统共清理出漏征漏管户24022户,占原有管户数的11%;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4211万元。

    (二)零散税收征管取得突破性进展。制定下发了加油站、砖瓦窑、生猪增值税等9个单项征管办法,全面清理行政事业单位出版物、印刷品税收,税款成倍增长。尤其是高安市率先实行加油站铅封管理,不仅税收增长96%,而且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借鉴。据初步统计,这几块税收入库2.3亿元,同比增长16%。  

    (三)税务稽查和专项检查取得突破性进展。省局加大了税务稽查力度,组织了对电力、烟草、石化粮食、民政福利、校办、国有森工企业的专项检查。据统计,1998年全省国税稽查共查补税款、加收滞金和处以罚款6.29亿元,入库5.88亿元,查补率为9.65%,处罚率为12.24%,入库率为93.57%,处罚率和入库率分别比上年提高6.8个和18.2个百分点。专项检查中,对电力企业查补税款、罚款1702万元;对粮食企业查补税款、罚款3588万元;对民政福利企业、校办企业、国有森工企业进行清理检查,清减了不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643户,增加税收近2000万元。对烟草、石化企业的专项检查,共查补税款、罚款1.1l亿元;对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专项检查,全省共检查468户,查补税款1048.47万元。

    (四)清理欠税取得突破性进展。由于省政府高度重视,银行、公、检、法和新闻、企业主管部门等单位大力支持配合,清欠工作力度大,成效好。全省各级政府都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以政府名义下发了加强清欠工作的紧急通知;省政府多次召开了清欠协调会,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布置清欠工作;落实清欠责任制,抓重点,抓大户;加大与公安部门的配合力度,把逃避追缴欠税案作为打击的重点;加强与银行部门的联系,对有市场、有一定经济效益的欠税企业协调贷款补充流动资金,解决企业占用应收的税款;组织新闻单位采访,加大典型宣传,并两次将部分欠税企业曝光,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据统计,1998年“两税”欠税年末余额为3.86亿元,比上年底压缩了1.92亿元,下降33.2%,实现了年末欠税控制目标。

    (五)打击涉税犯罪取得突破性进展。一年来,全省各级国税、公安密切配合,建立了工作联系制度、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以及案件移送等制度,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大打击力度、维护税收秩序的紧急通知》,召开了全省公安、国税打击涉税犯罪活动联席会议,并通力协作,联手作战,完成了“金华县税案”的协查工作和“南宫市税案”的调查取证工作,有效地遏止涉税犯罪行为,取得可喜成果。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全省国税、公安联合查处涉税案件427件,传讯涉案人员56人,拘留19人,逮捕犯罪嫌疑人17人,为国家挽回损失3399万元。同时,加强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据统计,全年共受理举报案件1216件,查处结案1094件,查补税款、罚款3433万元,入库3026万元,处罚率达32%。

    八、执法环境明显好转

    (一)开展税收宣传,增强税法意识。在抓好日常税收宣传的同时,突出抓好税收宣传月活动,紧紧扣住“税收管理与依法治国”这一主题,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据不完全统计,在税法宣传月期间,全省有400多万人直接参与了国税部门开展的各种税收宣传活动,2500多万人(占总人口的60.24%)收看、收听了电视、广播宣传;全省国税机关共接受群众对税收违法犯罪行为举报500多起,比上年同期增长52%;各级政府为国税机关转发加强税收征管等方面文件36个,共纠正20多起不符合国家税收政策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和办法。由于税法宣传的力度大,涵盖面广,极大地提高了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纳税申报面达98%,申报率达96%。

    (二)严格执行政策,开展执法检查。省局专门召开了全省税政管理业务工作会议,要求对流转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和专用发票政策、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清理。同时,按全国人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人大的要求,就《税收征管法》颁布以来的贯彻情况组织全系统进行了自查,并就自查情况向省人大作了专题汇报。还认真组织开展税收执法检查,通过自查和重点检查,全省查出不规范文件12份,已纠正8份,正在纠正4份。共查出应补税款344.1万元,加收滞纳金和罚款191万元。

    (三)加强领导,创造良好外部环境。1998年国家税务总局领导对江西国税十分重视。总局贺邦靖纪检组长三下江西指导工作,提出了“稳定队伍、抓紧工作”的具体要求;6月份,总局卢仁法副局长视察江西灾情,提出“把抗洪抢险作为第一位工作来抓”的重要指示;9月份和11月份,总局金人庆局长两次视察江西灾情和财税工作,提出了“应收尽收、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省委、省政府支持的力度前所未有。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作出指示,召开了专业会议,黄智权等有关领导亲莅会场作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清理欠税方面,省政府专门下发了两个紧急通知,黄智权副省长一日之内作出3个重要批示。同时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还对依法治税、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作出了一系列指示。省局党组也加强了对全省国税工作的领导力度。省局领导无论是在抗洪抢险的关键时刻,还是在组织收入的冲刺阶段,戴子钧、刘宗凡、贾绍华、周炳义、曾飞、邬小婷等6位局领导都分头多次深入基层,督促指导税收工作,及时向省政府汇报清欠工作,多次到各商业银行协调有关清欠资金问题,多次到有关部门协调工作。1998年江西省国税局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党委信息、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所有这些都进一步加大了国税工作力度,营造了“内和外顺”的执法氛围和工作环境。

文章录入:张卫    责任编辑:yd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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