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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江西国税工作情况(年鉴)
作者:江西国税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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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收概况【收入任务完成情况】  1999年.江西国税收入规模和收入质量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共组织各项收入65.13亿元,同比增长6.3%。其中:税收收入69.47亿元,完成年计划的  102.1%,比上年增长4.6%;国内“两税”收入63.59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0.8%,比上年增长3%;海关代征进口产品税收收入14.33亿元,比上年增长51%:出口产品退税5.78亿元,因受全省外贸出口总额下降等因素的影响,同比下降3.1%。

    [税收特点]  税收收入规模和收入质量均创历史最好水平,不仅超额完成收入任务,而且消化部分以前年度遗留的收入“水分”;基本实现均衡入库,四个季度“两税”收入占全年实际收入比重分别为21.8%、27.4%、24.4%、26.4%,季度收入比重的高低落差比上年缩小了6.8个百分点;全省11个地市中有9个地市完成或超额完成年税收收入计划,南昌、九江两市税收收入占全省的比重较大,达45.7%;出口产品退税5.78亿元,受全省外贸出口总额下降等因素的影响,同比下降3.1%。

    [税源分析]  中央级收入略高于地方级收入增幅。中央级收入完成57.31亿元,同比增长5.5%,地方级收入完成13.6亿元,同比增长4.8%。分税种收入普遍增长,国内增值税收入51.33亿元,同比增长2.3%;国内消费税收入12.26亿元,同比增长6%:海关代征收入14.33亿元,同比增长51%;企业所得税收入2.31亿元,同比增长76.9%;涉外企业所得税收入7233万元,同比增长57.8%;营业税收入因受国家降息等政策因素影响入库2.8亿元,同比下降1.8%。重点税源大户占全省收入比重大,省局计划单列的11户重点税源大户共入库“两税”收入19.61亿元,占全省“两税”收入总额的30.8%;44户驻厂征管企业实现税收29.4亿元,占全省税收收入总额的42.3%,同比增长20.7%。工业税收增收情况好于商业税收,全年工业“两税”收入5l亿元,同比增长4.2%,增收2.06亿元;商业增值税收入12.55亿元,同比下降1.8%,减少2324万元。全省“两税”增收较大的税目有:卷烟税收7.O亿元,同比增长4.6%;饮料酒收入2.24亿元,同比增长16.9%;建材产品收入2.68亿元,同比增长15.4%:钢坯钢材收入2.0亿元,同比增长20.2%;纺织品收入1.44亿元,同比增长24.5%;化工产品收入2.31亿元,同比增长35.2%。煤炭、制糖、电力、机械交通运输设备等重点税源行业受市场价格和政策变化的影响,税收出现负增长。

    [主要措施]  针对江西税源实际,提出了“抓大挖潜力,抓小堵漏洞”的工作要求和对重点税源企业实行税收计划单列、驻厂征管,对零散税收全面推行“户籍式”或划片管理等办法,强化税收征管,重点税源企业入库税款大幅度增长。狠抓税款均衡入库,及时将全年收入计划分配落实到征收一线,并制定阶段性收入目标,分季下达税收收入计划,实行以月保季,以季保年,收入均衡性提高。坚持依法治税,不收“过头税”的原则,切实做到应收尽收,促使组织收人工作迈入了良性循环的轨道。加强了税收计划分析和调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实际税源少、完成任务有困难的少数地方,允许一定的收入差额,从源头上防止出现收“过头税”行为的发生。加大清欠防欠力度,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审批缓缴税款,使企业欠税基本得到控制,全省年末欠税余额同比下降18.1%。强化收入目标管理考核,严格落实奖惩制度,省局领导分片负责,机关各处室与地市分别挂钩,责任到人,上下联动,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组织收人的积极性。

    各项工作情况  [征管改革]  以分类管理促税源控管,制订下发了《重点税源企业驻厂征收管理试行办法》,对全省年“两税”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和年“两税"300万元以上的酒类企业、上市公司实行税收驻厂征管,提高了监控管理水平;重新核定了全省个体“双定”户税负,因地制宜采取“划片分类”、“户籍式”、微机图片和网络规范管理等方式,制订了对个体工商户、零散税收及加油站、砖瓦窑、粮食加工等特定行业的单项税收征管办法。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十率”考核为契机,夯实征管基础,规范征管流程,理顺各环节衔接,提高了征管质量和征管效率,在总局的检查考核中,名列华东地区10省市总分第一。本着“彻底脱钩、全面整顿、规范管理、健康发展”的方针,完成了全省111家税务代理机构的脱钩改制工作。召开全省税收电子化工作现场会,制订了税收征管电子化实施方案,投入930多万元,加快计算机应用步伐,大力推进税收征管电子化。全省国税系统共配备计算机4547台,使用计算机纳税户数占总纳税户数的88.9%,通过计算机征收的税款占税收总额的93%。投入5060万元加快基层建设步伐,改善基层征管条件。 
  
    [税务稽查检查]  实行稽查收入“专户”制度和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以及违法案件公告制度,加强稽查内外监督制约,规范稽查行为,并定期通报稽查“三率”,促进了稽查执法水平的提高。在此基础上,联合省地税局、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打击涉税犯罪专项斗争,集中惩治了一批涉税犯罪分子,共查补税款、罚款及加收滞纳金908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案件708起。检查整顿了卷烟和酒类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查补税款3953万元,消化了多征的增值税款。对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情况开展专项清理,调减期初存货已征税款7226万元。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发票专项治理,对不按规定发放、管理、使用专用发票的情况及时予以纠正、整改,查补税款2411.19万元,罚款839万元,查处违法案件156起,移送公安机关8起。检查清理漏征漏管户9178户,补税366.1万元,罚款及加收滞纳金63.3万元。对“法轮功”非法出版物纳税情况进行清理检查,查补税款及罚款200多万元。1999年全省稽查查补税款3.74亿元,加收滞纳金864万元,罚款6385万元,滞纳金加收率、罚款率、入库率分别为2.3%、17.1%、99.1%,较上年分别提高2、5、6个百分点。

    [税收宣传]  精心组织税收宣传月活动,省局加强同有关部门的配合,紧扣“依法治税、强国富民”这一主题,组织了6个大型活动,全省县以上国税局共组织税收宣传项目600多项(次),获得国家税务总局“最佳组织奖”和两项“创新奖”。全省国税系统全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税务消息报道2455篇。  

    [依法治税]  省局党组把依法治税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依法治税贯穿于整个国税工作的始终,先后制定了《关于依法治税、依法行政的若干意见》和《征法治理工作规则》。大力加强依法治税培训工作,省局举办了为期10天的全省地市县国税局长依法治税业务培训班,邀请国家税务总局法规司、省商级法院、省法制局、江西财大、南昌大学的领导和专家授课;各级国税机关也加强了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执法人员的普法参学率、培训率均达100%,考核合格率达99%。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省局对九江、萍乡、宜春3个地市局进行了重点检查,全省共查出应补税款426.91万元。对税务稽查执法情况、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情况、纳税保证金收取与管理情况、预算外资金收取与使用情况开展执法监察。制订了《税收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各地均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并对征管中出现的问题追究了部分责任人的责任。

    队伍建设  [人事制度改革]  年初对7个地市国税局的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系统上下和跨地市交流了5名局长、2名副局长,通过转任、改任非领导职务,对8名县处级干部进行了调整和变动。年底省局又选拔、交流了10名地市副处级干部,调整充实地市局领导班子,优化了地、市、县局领导班子结构,提高了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根据《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决定、任职公示和办理任职试用手续等程序,选拔任用正处级干部8名,副处级干部9名,既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适应了工作需要,叉调动了机关干部的积极性。同时,部分地、市、县局通过竞争上岗方式,选拔和交流了一批科级干部、分局(所)长。

    [教育培训]  从1999年6月21日至8月20日在省局领导班子和副处级以上干部中开展了“三讲”集中教育,较好地完成了思想发动、学习提高,自我剖析、听取意见,交流思想、开展批评,认真整改、巩固成果等四个阶段的工作。通过“三讲”教育,领导干部进一步坚定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廉政意识和群众观念,增强了党组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坚持和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找出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10个边整边改文件和12项整改措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和坚持。制订了《江西省国税系统素质教育实施意见》,规划了21世纪前5年国税素质教育的蓝图;编印了《’99江西国税每日一题》学习材料,加强对每日一题的日常考核工作,得到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领导的肯定,并组织向全国税务机关推广;组织省税务、公安专家联合编写了《税收执法教育读本》,印发给全省国税干部和公安经济侦缉人员学习;以考促学,对全省国税稽查人员实行了持证上岗考试;加大了培训力度,全省共举办各类培训班734期,培训人员20752人(次)。

    [党风廉政建设]  采取法纪讲座、巡回报告、党纪条规考试等多种形式,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廉政教育月”活动,解剖典型案例140个,组织廉政专题讲座298场(次),正反典型报告会85场。省局制订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办法,落实了《关于落实1999年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自上而下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11名干部实行了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其中4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7人被予以廉政诫免谈话、免职、降职、通报批评。建立和完善了廉政情况专题报告、选拔任用干部事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离任审计等制度,组织开展了落实责任制、税务代理脱钩、发票保证金和纳税保证金的清退、清房工作、其他资金管理使用、通讯工具规范化管理等6个方面的检查和督导。利用信访初查、执法监察、专项检查等方法,主动出击,寻找或发现案件线索,全系统受理违法违纪案件立案63件,结案6l件,结案率96.8%,给予76人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人,挽回经济损失36.3万元。组织对11个地市局和24个县市局1995年以来查处的112个案件的处理执纪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处理畸轻的2名违纪人员作了重新量纪处理。进一步纠正部门不正之风。重点对近几年群众反映强烈的税务代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问题进行了清理整顿,税务代理机构全部实行“五脱钩”,清退发票保证金和纳税保证金8993.2万元。

    [精神文明建设]  紧密结合建国50周年、澳门回归祖国两大喜事和揭批“法轮功”邪教组织、声讨北约袭击我驻南使馆、批判李登辉鼓吹的“两国论”三大政治斗争,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在全体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教育,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和弘扬科学、反对迷信教育,深入开展维护祖国尊严、实现祖国统一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思想政治觉悟和爱岗敬业精神进一步提高,工作热情和积极进取意识进一步增强,促进了各项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开展树形象创建活动,制定了《文明规范服务竞赛考核办法》,对办税服务厅的名称、窗口设置等进行了统一,加强了对文明服务的检查监督,通过民主评议、交叉检查、向纳税人发意见函、电话录音、实地暗访等方式,促进了文明规范服务的到位。全系统有4名同志被团省委授予优秀青年卫士称号,3名同志被省妇联授予“巾帼英豪”称号,9个单位被团省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49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3个单位分别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3名同志被国家税务总局评为“优秀税务工作者”,3个基层单位受到国家税务总局的通报表彰。据统计,全系统1999年76个单位参加了地方组织的行风测评,在36个被排出测评名次的单位中,获得11个第一名、5个第二名、1个第三名。

    [转变工作作风]  制订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局领导带头深入调查研究,下基层调研的时间平均在2个月以上,并形成了一系列对工作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省局围绕全省国税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重点组织了税收与当前宏观经济调控问题、深化征管改革、强化依法治税、素质教育、涉外税收的国际比较研究等5个课题的调查研究,取得了一批调研成果,促进了国税工作开展。

文章录入:张卫    责任编辑:yd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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