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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税收计划执行情况】 2003年,江西省国税系统共入库各项税收收入135.16亿元,比上年增长20.9%,增收23.34亿元。剔除海关代征税收和免抵调增增值税,计划考核口径税收入库131.16亿元,比上年增长20.8%,增收22.62亿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11.9%,超收13.93亿元。其中,入库国内“两税”116.62亿元,比上年增长21.6%,增收20.66亿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11.8%,超收12.1亿元。入库各项所得税16.73亿元,比上年增长20%,增收2.79亿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12.6%,超收1.88亿元。分税种情况为:入库国内增值税93.26亿元,同比增收17.25亿元,增长22%;入库国内消费税22.91亿元,增收3.4亿元,增长17.4%;入库企业所得税7.75亿元,增收6155万元,增长8.6%;入库涉外企业所得税3.74亿元,增收2.15亿元,增长135.6%;入库储蓄利息个人所得税5.23亿元,增收191万元,增长0.4%;入库营业税1832万元,同比减收7381万元,下降80.1%;海关代征税收2.08亿元,增收6333万元,增长44.7%。办理出口退税14.85亿元,比上年增退5.83亿元,增长64.7%,其中增值税免抵调库1.92亿元,比上年增加828万元,增长4.5%。
【税收特点】 一是税收增长快于经济增长,总量和增收额实现历史性突破。纵观全年经济与税收走势,税收以高于GDP增幅的轨迹与国民经济同向运行,保持着增幅逐季提高的趋势。不同季度之间的税收经济弹性系数处于1.6—1.73的高位区间,税收收入增长明显快于经济增长,相对稳定的弹性系数也反映着税收与经济发展紧密依存,实现国税税收与经济的良性互动。用国税收入占GDP的比重来衡量,全年宏观税负率达到5%,为1996年以来的最高水平,比上年提高0.44个百分点。二是国内增值税的增收主导地位突出。与上年相比,2003年各税种对全省税收增量的贡献出现显著变化,主要表现在:收入增量有七成以上来自国内增值税的贡献,该税种的贡献比重比上年提高近20个百分点,成为增收的引擎;烟酒消费税率调高导致消费税基数被抬高,只占收入增量的14.58%;涉外企业所得税异军突起,占收入增量的9.23%;企业所得税仅增收0.62亿元,贡献力度明显减弱;受银行存款利率降低和教育储蓄利息免税政策的影响,储蓄利息个人所得税收人与上年基本持平。海关代征税收由降转升,为收入增量贡献2.67个百分点。三是各类经济成份税收全面增收,股份公司一马当先。不同经济成份主体缴纳的税收呈现出难得的全面增长局面,尤其是股份、涉外和私营经济税收快速增长,分别增收12.83亿元、5.47亿元和2.2亿元,是催动全省税收快速增长的三大亮点。其中股份制经济首次超越国有经济成为国税收入的第一大税源。四是各设区市普遍增收较多。萍乡和新余市的税收持续高速运行,两市的税收总量在全省各设区市中的位置前移。国税收入中县域经济所实现税收的比重降为30.33%,而城市实现税收的比重相应提高到69.67%,与同期全省经济社会的城乡发展变化相适应。
【税源分析】 2003年,税收政策性增收因素较上年大为减少,但全省国税系统把税收收入的增长建立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沉着应对“非典”疫情和严重自然灾害的负面影响,取得可喜的收入业绩。一是宏观经济持续快速运行奠定了坚实的税源基础。江西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和运行质量提高为税收增收奠定了税源基础,约占税收增收总量的74.7%。二是全省国税系统加强税收征管,显著地带来税收增收,约增加全年税收收入8.3亿元,占税收增收总量的35.6%。三是税收政策调整影响税收减收。全年因停征金融保险营业税、银行储蓄存款利率下降和教育储蓄利息免税、调高增值税起征点、生猪增值税定额降低、落实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等政策性因素减收约2.4亿元,占税收增收总量负10.3%。
各项工作情况 【服务经济发展】 一是依法大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全年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达4124户,吸纳下岗失业人员9175人,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免征企业所得税90.2万元,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883.4万元。提高增值税起征点标准,全省共有10.6万户个体经营者免征增值税6635万元。较大幅度下调生猪增值税定额征收标准,减轻农民负担1800万元。认真落实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办理税前弥补亏损1.04亿元、总机构税前提取管理费4273万元、财产损失税前扣除13.4亿元,减、免企业所得税5445万元。二是促进外贸出口和开放型经济发展。依法办理出口退税(含免、抵调库)14.85亿元,同比增长64%,有力地促进了外贸出口。大力扶植开放型经济发展,制定进一步落实优惠政策、优化税收服务的11项措施,办理13户外商投资企业税前弥补亏损2.86亿元,审批15户外商投资企业政策退免增值税、所得税4020万元,审核30户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1.03亿元。省局被省政府评为“利用外资先进单位”。三是切实优化税收服务。全面推行税收“一窗式”管理服务,实行“一窗式”受理各种办税事项,“一站式”办结各种涉税审批,得到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普遍好评。建立较为完善的纳税信用评价体系,省局评定表彰特级纳税信誉等级企业80户,各设区市局评定表彰一级纳税信誉等级企业583户,全省90%以上的企业纳入了信用等级管理。进一步改进行政审批办法,再次取消一批涉税审批项目,提高了税收行政效率。推行执法公开制度,增强执法透明度,建成开通江西国税互联网站,为纳税人提供了网上办税、纳税辅导、税务咨询等服务,被评为全省政府门户网站一等奖。
【深化征管改革】 2003年上半年,萍乡、九江、吉安、抚州等四市克服“非典”疫情的影响,一手抓疫情防治,一手抓改革上线;下半年,鹰潭、宜春克服办公条件差的困难,一手抓组织收入,一手抓深化改革。6个设区市分别于7月1日和2004年元月1日实现CTAIS成功上线。至此,全省国税系统11个设区市基本完成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广应用CTMS的任务,信息化支持下的专业化税收征管新格局基本形成,走在全国前列,取得显著成绩。一是改革特色鲜明。建立起以CTAIS为主体的征管信息应用平台,构建了上下连接、内外畅通的网络系统和数据管理系统,改善了征管手段,基本实现征管信息化。通过设置专业的征管机构,合理分解税收执法权,重组税收业务,明晰征、管、查职责,实行税收征管专业化。进一步压缩征管机构层次和数量,减少执法主体,简化办事程序,提高了征管效率,实现税收管理集约化。优化了征管流程,科学界定岗位职责,健全征管制度,基本做到税收征管规范化。二是改革成效显著。新建和改建省局和9个设区市局的中心机房;计算机设备数量和质量得到提高,人均计算机达到O.8台;进一步加强网络建设,拓宽了高速信息通道;各种税务软件应用取得新的成绩,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县(市)局由单纯的行政管理转变成为以征收管理为主兼有行政管理双重职能的基层单位。县(市)局下设若干个面向纳税人的管理股,直接负责全县(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城区10公里范围内所有纳税人的税务管理;基层分局也由改革前的568个缩减到221个,实现了征管机构扁平化、集约化。以设区市局为单位集中征收、一级核算,会计核算单位由原来的389个减少为11个,提高了核算质量和水平,实现了税收征管全过程的计算机监控管理,97%以上的税款通过计算机征收。
【税收征管】 一是完善和拓展金税工程。全省15831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前38天全部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是全国第四个实现全面覆盖的省份。金税工程各子系统高质量运行,各项考核指标连续23个月达到100%,并列全国第一,是各项考核指标再度受到国家税务总局通报表扬的唯一省份。推行电子口岸执法系统和出口退税申报、审核系统,出口退税全面实现电子化管理,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审核出口退税综合考评获全国第一。二是全面推行增值税“一窗式”管理服务模式。8月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窗式”管理工作全面到位,极大地提高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质量。稽核比对有问题户由8月份306户、1980万元,减为12月份的49户、276万元,减幅分别达84%、86%。三是强化税务稽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全面推行“阳光稽查”,开展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涉外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化妆品行业以及金融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专项检查,查处了21起大案要案。全年稽查查补总额达3.36亿元,其中查补税款2.62亿元,加收滞纳金1078万元,罚款6267万元,实际人库总额2.99亿元。四是强化商品交易市场税收征管。实行“人机定税”和调整税负“听证”制度,推广了南昌市洪城大市场的征管经验。五是认真组织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省局对赣州、景德镇、新余3个设区市国税系统开展综合性、审计式的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共纠正8类41个方面的问题,并对有关当事人进行了过错责任追究。六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与地税部门协调配合,强化对货物运输业增值税抵扣的管理,加强了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的征管工作。与海关、银行等部门沟通,强化对非居民跨国税源的管理,认真开展涉外税务审计和反避税工作。分别与省地税局、工商局、公安厅建立了工作协调配合制度。
队伍建设 【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截至2003年底,省国税局机关共有行政(处室)9个、直属行政单位3个、直属事业单位7个,核定编制人数235个,实有干部职工155名;全省现有设区市国税局11个、正科级县(市、区)局103个,副科级基层分局221个。全系统核定人员编制10932个,实有正式干部职工11034人,离退休人员4631人。
【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召开全省国税系统基层建设工作现场会,坚持以“四基”为主要内容统揽基层建设全局,以“五好”为标准检验基层建设成果,在健全机制、树立典型、抓好达标上下功夫,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国税系统已有85个县(区)局基层建设验收达标,得到国家税务总局的充分肯定,并在8月召开的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二是全面部署能级管理工作。召开全省国税系统改革创新工作会议,对推行能级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制定下发《江西省国税系统基层税务人员能级管理办法》、《江西省国税系统基层单位岗位职责和技能标准(试行本)》,编写能级管理考试丛书,举行全省国税系统首次能级管理考试,为全面推行基层税务人员能级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市、县(区)局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作风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巡视检查,促进了领导班子建设。开展对红包、礼金及有价证券的清理工作,拒收和上缴红包、礼金14.45万元。加强财务管理和财务审计,实行用钱、管钱和监督三分离,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和财务公开。制定下发《江西省国税系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暂行办法》,加大信访举报案件查处力度。四是加强行风建设。以省政府组织的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为契机,加强全省国税系统的行业作风建设,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对全省11个设区市局所辖的24个县(市、区)局机关及城区办税服务厅、8个基层分局的政务环境状况进行明查暗访,促进了纠风工作的开展。省局被省政府评为2003年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先进单位。五是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绩。按时高质量地完成了全国税务系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财政人民委员部税务局旧址的迁建修复工作,陈列布展了中央苏区税收史,国家税务总局谢旭人局长参加揭牌仪式,钱冠林副局长视察了旧址。从开馆到年底,共接待系统内外参观人数近1万人(次)。成功举办全省国税系统首届体育运动会,13个代表队789名运动员参加比赛,充分展示了国税干部的精神风貌,增强了国税团队精神。举办了全系统美术书法摄影比赛。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省国税系统被省委、省政府授予首届“江西省(2001年至2002年)文明行业”,全系统国家级、省级“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先进单位数量增长了25.5%。
【教育培训】 一是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全系统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省局举办两期处级干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培训班,开展“弘扬井冈精神,兴我国税事业”主题教育活动,提高了干部的政治水平和理论素养,推动了全省国税事业的全面发展。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按照“贴近实际、贴近工作、贴近群众”的要求,扎实抓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取得明显效果,特别是在“非典”期间,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三是扎实开展以“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为基本内容的税务干部职业道德教育。四是大力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建立10个设区市局培训基地,制定《江西省国税系统培训工作实施规则》,加强教学评估管理,提高了培训质量。全系统共组织中长期培训14期,培训806人(次),其中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共培训199人;短期培训480期,培训16550人(次);境外培训29人(次)。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的比例由2000年的61.2%提高到2003年底的78.6%,新增在读硕士研究生以上人员6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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