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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省国税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正确领导下,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税收工作宗旨,大力推进各项税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税收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制定落实《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的实施意见》,开通“税收服务直通车”,依法减免各类税收24.27亿元,办理出口退税20.01亿元,助推江西开放型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省局机关被省政府评为全省服务开放型经济工作先进单位。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依法大力组织税收收入,共入库各项税收收入205.26亿元,完成年计划105.9%,同比增长18.7%,增收32.37亿元,为促进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支持。 依法治税深入推进。全面规范税务行政许可行为,切实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积极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依法查处涉税大案要案,重点抓好“1206”专案查处工作,查实江西毓英服装织造有限公司等16户服装生产企业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989份,税额8070万元,价税合计5.55亿元;接受虚开及“票、货、款”不一致增值税专用发票3505份,税额6652万元,价税合计4.60亿元。2005年,全省各级国税稽查部门共查补收入44887万元,比上年增长51.92%,实际入库总额31772万元,比上年增长31.92%。 税收管理切实强化。积极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修订完善了《管理工作标准》、《岗位操作规范》和《绩效管理办法》,并在宜春、赣州市国税系统实施了税收质量管理体系试点。深化基层建设,开展基层建设“回头看”活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建设工作的意见》,着力构建基层建设的长效机制。完善能级管理,各市、县(区)国税局严格按照省局规定的岗责体系和竞聘上岗办法,在岗位能级职数范围内进行竞聘上岗,实现能岗对应和绩酬挂钩,基本完成基层单位能级管理工作,初步建立起充满竞争和活力的干部管理机制。 税收信息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推行省级集中版综合征管软件,于2006年1月1日实现了全省115个国税机关一次同步上线,实现了征管数据省级大集中,省局成为会统一级核算单位。开发应用《纳税评估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定期发布数据处理分析报告制度,省局自行开发了《数据质量监控系统》和《税源分析管理系统》,每月定期发布数据质量、征管质量和税源分析情况,初步构建了数据分析利用平台,提高了数据应用水平。 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狠抓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江西省国税局机关等6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6个单位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国税系统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西省(2003-2004年度)文明行业”;省局机关被省政府评为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先进单位,实现“三连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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