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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政务环境  促进经济发展
—江西省国税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经验介绍
作者:监察室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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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在总结2001年以来民主评议行风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从2003年起连续3年在全系统开展了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使之成为纠风工作的一个有力抓手和有效机制,推动了政风行风建设的不断深化,纳税人的满意程度逐年上升,极大促进了江西经济的发展。

一、基本情况

三年以来,我局按照省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密高效组织实施、高度重视反馈情况、加强督促整改落实、着力健全长效机制等,在全系统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了政务环境评议评价活动。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力推进政评工作

1、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政评工作坚强有力。自2003年以来,全省各级国税机关以民主评议行风为契机,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做到与税收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通过几年的努力,目前全省国税系统自上而下逐步建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部门具体抓、政评部门督促抓”的工作格局。省局机关每年都设立专职政风行风建设办公室,下设宣传材料组、联络督查组、后勤保障组,负责政务环境评议评价日常工作的部署安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保证了全省政评工作顺利开展。

2、广泛深入宣传动员,全员思想认识提高。每年政评活动开始前,省局党组都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省国税系统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同时,为进一步调动全省广大国税干部参与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热情,省局党组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全省国税系统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动员大会,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和谐江西国税、助推全民创业的高度,要求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人员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从根本上抓住关键,在成绩中找准弱点,在工作中体现特色,上下一致,务求实效。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和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实际,迅速调整工作方向,找准自身定位,纷纷组织开展了座谈会、征求意见、现场办公等活动,同时充分利用一切有效宣传媒体,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工作,为进一步向社会各界推介国税工作做出了辛勤的努力,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3、严格周密组织安排,落实政评工作责任。一是召开各设区市国税局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明确了各地、各单位应负的职责。各地市局敞开心扉,积极献言献策,为全省国税系统政评工作提供了有益的补充和完善。二是召开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局务会议。省局领导与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市、县(区)局主要负责人与各科、股(室)负责人层层签订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责任状,把每年的政评工作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规定时限,使评议评价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做到有计划、按步骤、高质量地开展各阶段的工作,确保评议评价活动顺利进行。三是扎实开展政评检查工作。省、市局每年通过开展执法检查、明察暗访、巡视检查等活动,在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导各市、县局开展政评工作,使全省国税系统政评工作不但有了良好的开端,也有了丰硕的成果。

(二)严密高效组织实施,扎实收集意见建议

1、制定实施方案,统筹政评工作。每年都根据省政府政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下发《江西省国税系统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每年评议评价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评议内容、各阶段工作重点和责任单位,确保实施方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结合中心工作,注重上下联动。一是注重政评工作的上下联动。上级局在抓好自身政评工作的同时,组成了强有力的督导组,深入基层,加强对下级局评议评价工作的督促检查,总结情况,推广经验,指出问题,督促改正,掌握评议工作进展情况;下级局也主动地向上级局汇报工作,反馈情况,形成了评议评价工作的强大合力。二是紧密结合税收中心工作。始终把政评工作与税收中心工作、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国税实际工作等紧密结合起来,增强了评议评价工作整体效果,做到了“两促进、两提高”,突出了工作特色。03年以“六评六查”为主要内容,突出一个“查”字; 04年以“六个落实”为重点,突出一个“纠”字;05年以“查、评、纠、建”重点,突出一个“建”字。三是注意加强横向联系。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评的是省局,但落实在基层。因此,不但每年省局党组成员要亲自带队做好走访工作,而且各市、县局党组成员也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带领有关科室人员赴各地市走访党、政领导和纳税人代表,并向他们汇报有关国税工作情况,取得他们对国税工作的支持。据统计,三年来,各级国税机关累计上门走访地方党政等有关部门8000余个次,走访纳税人42800户次。

3、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搞好自查。一是注重征求意见的效果。每年都成立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投诉中心,并在《江西日报》向社会公开了局长接待日、投诉电话、投诉举报电子信箱等,对投诉的问题进行了限期整改。每年向社会各界发送《关于征求对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政务环境建设意见的函》10000份,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对收回的征求意见函认真进统计分析,归类梳理,撰写征求意见分析情况报告,找出每年问题的关键所在。二是注重创新征求意见的形式。为了更广泛的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于2004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有奖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活动,共收到社会各界有奖建议来信1700封,电子邮件132件,初步整理出6类意见和建议194条,并对其中较好的50条意见和建议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严格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省国税系统按照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解决问题,重在提高”的原则,把自查自纠作为政评工作的着眼点和突破口,从思想、学习、行为、组织、落实等方面开展了深入的自查自剖活动,确保了每年高质量地完成自评自纠工作。

(三)高度重视反馈情况,加强督促整改落实

1、虚心接受各界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我局党组对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高度重视,每年多次召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制定《政务环境评议评价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每年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方法步骤以及工作要求。同时,对每年自查、向社会各界征集的意见建议、省政评办反馈给我局的问题进行梳理,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分工,落实了整改责任。

2、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对照整改方案,派出督导组到各设区市局,就每年省政评办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的整改情况进行了逐条督查,严格追究整改不力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兑现“十五项承诺”内容、历年自查收集反馈意见建议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逐条对照检查,把“十五项承诺”和整改工作落到实处。2004年、2005年,我局在《江西日报》上将全省国税系统十五项承诺兑现及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监督。

3、坚持新老问题结合,防止整改工作反弹。在整改过程中,将我局征集的问题建议、省民评办反馈给我局的问题和意见与上年度列入整改的问题进行比对,对于去年已经列入整改而今年仍然有群众反映的问题,作为重点,加大督促整改力度,确保坚决整改到位;对于每年反映出来的新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各责任部门在限定的时间里分别制定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将整改工作落到了实处。

(四)着力健全长效机制,深化政风建设内涵

1、吸取经验教训,狠抓建章立制。我局本着标本兼治的原则,对政风行风建设树立起了长期抓的思想,每年结合政评工作实际从机制上、体制上、制度上总结经验,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和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不断完善政风建设的相关制度。根据实际工作,确立政风建设目标,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增强可操作性,用制度约束和规范国税人员的行为。

2、狠抓改革创新,健全长效机制。大力推行基层单位能级管理,创新队伍管理体制,激发税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全面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不断提升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逐步实现税收管理集约化、精细化、标准化、科学化。同时在全面抓好巡视检查、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明察暗访、外部评议内部考核,加强对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和工作中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税务效能监察,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风建设责任制,以此促进江西国税政风行风建设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工作成效

通过政评工作的广泛开展,基本解决了执法、管理、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了税收行政效能,构建了政评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促进了全省国税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推动了全民和谐创业。

(一)重点整治违规行为,依法行政实现新突破。针对纳税人反映我省国税系统执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我局严格坚持“依法治税、重在治内”的原则,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整治税收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问题,推进了依法行政,规范了执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纠正和遏制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1)坚决杜绝 “过头税”,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原则,依法组织税收收入,改进了税收收入考核办法,淡化了税收收入计划考核,有效防止了要求企业缴“过头税”等情况的发生。(2)通过明察暗访、执法检查(监察)、受理投诉举报等多种渠道和全面开展“规范税收服务和纠正损害纳税人权益”专项检查活动,严格执行 “六条禁止”,严禁接受纳税人宴请、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严禁向纳税人借钱和借占财物,严禁利用职权向纳税人压价购买商品,严禁向纳税人强行征订报刊和为他人推销产品,严禁为纳税人指定税务代理和参与税务代理活动收取费用,严禁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行为。(3)加强行政收费管理。目前属国税局的收费项目仅有税务登记证、发票工本费两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4)尊重和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要求,关注弱势群体尤其是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业户,积极主动地提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税收援助和救济,保障其合法权益。2004年全系统上门提供办税援助15886人次,开展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专项检查共查纠问题409个,现场办公解决纳税人实际问题234个。

二是切实规范税收执法行为。(1)深化税收机构改革,将县局与县城分局合并,对农村分局进行收缩,减少基层执法单位,优化基层组织结构,上收税收执法权,有效地规范了税收执法权的运行,避免了多头重复执法。(2)规范税务稽查,全面实行“一级稽查”,全省设区市城区和县(市)局只设1个稽查局,稽查机构由原来的136个减少为94个,较好地避免了对纳税人的重复检查。严格执行检查选案制度,妥善处理税务违法举报,认真甄别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和其他经济活动的涉税举报线索,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不轻易对纳税人进行专案税收检查,原则上一年内不进入同一纳税户进行2次以上的税务检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2004年共检查纳税人11184户,仅占征管总户数的4.07%。(3)依法审慎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对依法必须查封、扣押、冻结的企业财产的涉税案件快查快结,尽量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是全面推行税务公开制度。推出一系列“阳光工程”,将税收执法各个环节全面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防范、杜绝暗箱操作,为纳税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1)推行“阳光办税”,全省112个办税服务厅设置了税务公开栏、税法宣传栏、税收咨询台、办税业务流程图、监督岗、举报箱等,公布了投诉电话,70%以上的办税服务厅设置了电子触摸屏。省局建成开通了江西国税互联网站,公开税收政策、普及税法知识、发布税收资讯。(2)推行“阳光定税”,将定税的依据、标准、过程和结果全部公开,根据个体工商户所属行业、所在地段、经营面积、经营状况等基本数据由计算机生成税收定额,邀请工商、个协、纳税人代表进行民主测评定税,增加了税额核定的透明度,有效防止了“人情税”、“关系税”等行为的发生。(3)推行“阳光退税”,公开退税计划、退税政策、退税分配原则、退税服务承诺,不定期举办税企协作会和重点出口企业座谈会,加大对出口企业的宣传力度,使企业了解最新政策和出口退税进展。(4)推行以“查前告知、自查自纠、税法公开、反馈监督”为主要内容的“阳光稽查”,除专案检查和“金税工程”协查外,对其他纳税人的检查,严格查前告知制和听证公开制,允许企业查前进行自查自纠,减少企业非主观故意少缴税而导致的罚款,有效地避免了企业的经济损失。

  四是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1)制定落实《江西省国税系统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具体明确了110个税收执法业务岗位的工作职责、岗位目标、工作规程、执法责任和考核办法,建立起统一、规范的税收执法责任制度体系。(2)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初步实现了对税收执法行为的全程、实时、自动监控。2004年实施评议考核16037人(次),行政、经济惩戒3009人(次);实施过错责任追究83人(次),给予行政处分16人,经济追偿83人(次)。(3)深入开展税收执法检查(监察),有力地推动了税收政评行风建设。2002年以来先后对9个设区市国税系统开展综合性、审计式的税收执法检查(监察),共纠正22类96个方面的问题,并对有关当事人实施过错责任追究。2004年我局在全国依法治理工作座谈会、全省依法行政电视电话会上就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作了经验交流。

(二)全面整改效能问题,管理服务迈上新台阶。我局紧紧围绕提高税收行政效能、优化税收政务环境这个核心,通过推行税收质量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优化税收服务等措施,着力整改了税收管理、服务方面影响工作效能的问题,使政评行风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

一是强化了税源监控。(1)在全省范围内积极稳妥地推行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广全国综合税收征管软件工作,初步建立起以信息化、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为特征的现代化的税收征管模式。通过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重组了税收业务,建立了以设区市局为单位进行数据集中处理的征收核算体系、贴近纳税人的分类管理体系和统一执法的一级稽查体系;优化了征管流程,科学界定了岗位职责,健全了征管制度,基本做到税收征管规范化。(2)借鉴、吸收当代管理理念和方法,积极探索税收科学管理的新路子,推行税收质量管理,精心设计了覆盖国税系统主要税收管理业务的四级质量指标体系,制定了97项管理工作标准,明确了三级九类机构367个岗位的操作规范和《绩效管理办法》等,打造了先进的税收管理新平台,实现了江西省国税系统税收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科学化,全面提升了税收管理水平,使我省国税系统税收管理水平跻身全国同行业领先水平。(3)依法大力组织税收收入,在确保税收收入质量的前提下,收入规模和增收额连创历史新高,为江西财政增收作出重要贡献。2004年完成165.2亿元,同比增长22.2%;2005年1-9月,全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150.93亿元,同比增收27.49亿元,增长22.3%;预计2005年全年税收收入可突破200亿元大关。

二是兑现了优惠政策。策应“全民创业、富民兴赣”的战略部署,出台了《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的实施意见》,自觉把国税工作置于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研究和落实,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有力地推动了江西经济加快发展。(1)认真落实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的发展壮大或农业服务组织的健全完善,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增收。特别是2003年1月1日起将我省生猪增值税定额征收标准下调三分之一,仅当年就减轻农民负担1800万元。(2)大幅度提高增值税起征点鼓励个人创业2003年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免征增值税6635万元,10.6万户个体经营者受惠;2005年7月再次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将城乡个体销售货物的起征点统一提高到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统一提高到3000元,全省预计有6万户纳税人受惠于这一举措,一年可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近亿元。(3)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再就业。2003年至2005年6月,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达18612户,吸纳下岗失业人员33996人,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4294.18万元,免征税务登记证工本费71.584万元。(4)依法减、免、退税推动企业做大做强。2001-2004年,全省仅纳入统计口径的减免税收就达35.59亿元,其中涉外企业税收9.22亿元,减免高新技术企业税收9455万元,减免民政福利企业税收2.56亿元,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1.96亿元2001年至2005年9月,共办理出口退税67.39亿元,实现了“老账还清,新退不欠”的目标。

三是提高了办税效率。(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税务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取消了13项税收审批,下放了审核办理出口退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等几十项管理权限,绝大部分税收业务审批权由基层国税机关行使。严格控制年检项目,仅依法保留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年审,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出口退税审核实现手工操作向电子化管理转变,退库时间由7天缩短为2天。(2)切实简化办税事项。清理和简并纳税人重复报送的涉税资料;取消购买普通发票审批制度,进一步简化发票供应手续,在南昌市试点实现普通发票同城通购,纳税人可在就近的任何办税服务厅内购买普通发票;(3)全面推行税收“一窗式”管理服务,调整基层办税服务厅窗口设置,简化办税流程,改进审批方式,实现了纳税人办税“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户式查询、一条龙服务”,办税环节大大减少,办税效率显著提高。(4)大力推行多元化电子申报缴税方式。推广了《多元化电子申报缴税系统》,计算机网络报税、电话语音报税、银行网点申报缴税覆盖全省,为纳税人提供了多种便捷的缴税申报方式,纳税人可以足不出户办理税收申报,有效地降低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

四是优化了纳税服务。以构建服务型国税机关为目标,想纳税人之所想,急纳税人之所急,制定实施了《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税收服务的实施意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纳税服务活动,千方百计为纳税人提供文明、高效、廉洁的税收服务。(1)开通“税收服务直通车”,省、市国税局直接为纳税信誉较好的大中型企业、重点企业、龙头企业提供便利快捷的税收服务通道和税收服务方式,通过与纳税人的直接联系沟通,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减少环节、提高效率,促进企业和谐创业、加快发展。(2)开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开办纳税人课堂,定期组织企业办税人员进行税收政策培训,通过举办“税企论坛”、“税收恳谈会”、“纳税人接待日”等形式,建立国税与纳税人面对面的互动交流机制,加强税企沟通。2004年全系统举办免费涉税培训279期,培训纳税人14862人(次),举办各类税企座谈324次,采纳纳税人合理化建议2009条。(3)推行纳税信用等级,对企业纳税信誉进行评估,建立纳税人信用档案,将企业划分为A、B、C、D四个信用等级,不同信用等级企业享受不同税收待遇,激励企业诚信纳税。(4)完善个性化、人性化服务措施,针对部分纳税人的特殊要求,积极总结推广了预约服务、限时服务、提醒服务、延时服务等,使税收服务更加贴近纳税人的现实需求。

(三)坚持“以人为本”带队,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果。我局始终坚持“外树形象以内强素质为先导”的理念,把提升干部队伍务素质作为政评行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国税干部队伍,为政评行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力支撑。

一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1)针对极少数干部存在的思想道德滑坡、宗旨观念淡薄、进取精神退化等问题,全省国税系统扎实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经常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党风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构建和谐江西国税,共创富民兴赣大业”等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国税人员的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意识,使优化政务环境、提高行政效能、助推经济发展成为广大国税人员的自觉行动,为政评行风建设提供了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2)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源头治腐,从体制、机制上规范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并对违法违纪行为严格惩诫,保持了队伍的纯洁性。(3)自2002年起省局连续3年对各设区市局开展巡视检查,着力解决各级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在思想、作风、廉政、工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两次专刊介绍我局做法。

二是打造“五好”基层国税机关。把基层建设提升到中心工作之一来抓,构筑了基层建设的发展新平台,以提高干部基本素质、健全税收工作基本制度、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改善工作生活基本条件“四基”统揽基层建设,把领导班子好、队伍素质好、管理机制好、执法质量好和社会形象好“五好”作为衡量基层建设成效的标尺,细化成30项指标,按照百分制进行严格考核验收,得到总局充分肯定,在2003年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了大会典型发言。截止2004年底,全省348个基层单位达到并保持“五好”标准。

三是构建充满活力的干部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改革人员录用方法,实行“凡进必考”。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推行竞争上岗,近三年来通过竞争上岗走上科、股级领导岗位的干部达436人,其中县(市、区)国税局“一把手”21人。推行基层单位税务人员能级管理,全省国税系统基层单位全部按照“以能定级、以岗定责、岗能匹配、绩酬挂钩、动态管理”的总体要求推行了能级管理,初步构建了充满竞争和激励的干部管理新机制。

四是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制定落实《江西省国税系统“十五”教育发展规划》和《江西省国税系统培训工作实施规则》,2003年1月至2005年9月,全省国税系统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355期,培训干部4.8万人(次)。截至2004年底,全省国税系统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比重提高到90%以上,比2000年底提高近30个百分点,高出全国税务系统平均水平。

政风行风建设为全省国税事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劲的活力,促进了各项国税工作长得了长足进展,提升了我省国税系统的社会形象。全省国税系统蝉联江西省第一、二届“文明行业”,87个单位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西省第九届文明单位”,18个单位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国家级文明单位和创建工作先进单位,6个单位被授予国家级“青年文明号”,65个单位被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15个单位被全国妇联评为“巾帼文明岗位”,19个单位被评为江西省第六届“巾帼文明岗位”。省国税局机关连续三年被评为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连续三届荣获省直“十佳文明机关”。省委、省政府几位领导同志在我局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对我局政风行风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提出了殷切期望。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傅克诚同志批示:“国税局通过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提高了政风行风建设水平,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为全省提供了好经验。希望继续努力,为我省和谐创业、富民兴赣作出更大贡献。”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吴新雄批示:“国税局围绕中心工作和全民创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望继续努力,再上一层楼。”副省长孙刚批示:“省国税局紧紧围绕税收工作开展政务环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国税收入大幅度增长,这种务实精神值得赞扬。”社会各界对我局的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也给予了高度评价。

三、几点体会

在认真总结三年来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后,我们也得出了一些经验和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自身的特点决定了这项工作离不开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几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我们所取得的每一份成绩,都是和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关怀是密不可分的,也是和系统内各级领导把政风工作自觉摆到国税工作重要议程分不开的。我局虽是中央垂直管理单位,但始终把当地政风行风测评活动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升队伍形象的重要载体,作为各级国税部门的自觉行动,积极主动地参与,在全系统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都把政风工作作为专项任务进行部署,并列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出严密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从而推动了系统内纠正部门不正之风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取得实效打下了可靠的基础。

(二)认识到位是前提。国税部门是重要的经济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涉及面广,关系到千家万户,国税部门作风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国税部门的执法形象,也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不正之风的严重泛滥,也会促进和助长腐败行为的滋长和蔓延,腐蚀干部队伍,影响税收任务的顺利完成。因此,只有彻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把政风工作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的一个重要手段,才能增强做好政风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才能进一步推进国税系统“收好税、带好队”,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为服务地方经济奠定基础。

(三)认真整改是重点。评议是手段,整改是重点,提高是目的,归根结底是为了提高工作水平,树立廉洁、务实、高效的国税作风,更好地为全省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抓整改,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方式,按照整改内容、目标、责任、时限要求,逐条逐项抓好落实,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务必要以身作则,带头进行整改,对因失职造成整改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的,一定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同时,对政风行风建设所取得的成绩要正确对待,对各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密切关注,既要克服骄傲自满、松懈委屈情绪,又要坚定信心,树立长期作战思想。既要防止认识上的片面性和解决问题的表面化、简单化,又要注意防止已经整改的问题出现反复,正在整改的问题半途而废,尚未整改的问题不了了之。要坚持三个“更加注重”的方针,把整改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果取信于民。

(四)监督到位是保证。完善的监督机制是做好政风工作的有效手段。为保证政风各项工作切实取得实效,我们不断加大对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省局领导下基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时,都要检查政风工作落实情况和实际效果;从省局到市、县局,都积极开展政风工作的专项执法监察活动,召开由纳税人参加的专题座谈会,对国税人员进行明察暗访等,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不断巩固和扩大了政风工作所取得的成果。

(五)制度创新是根本。由人管人转变为制度管人,是加强政风和行风建设的重心所在。为此,省国税局一直坚持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创新作为纠风的核心举措来抓。为此,省国税局在全面推行税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内涵。对内,全面推行内部行政管理事务公开,制定了《江西省国税系统行政管理事务公开实施办法》,加强内部办公网的建设,在办公网上及时向干部群众公开财务管理、干部管理、食堂管理、基建工程以及干部职工福利和住房分配等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使广大国税干部知情,参与并进行监督,从而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对外,在过去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制定了《江西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税务公开实施办法》,采取设置宣传栏、触摸电子屏幕、税收咨询台、赠送税收政务公告、设立政务公开“网站”等形式向纳税人公开税收政策、公开办税程序、公开处罚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公开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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