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每天新增个体工商户455户、私营企业51户
“小户型”和灵活注册企业占同期新开业企业的23%
在“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战略决策的鼓舞下,我省积极落实创业优惠政策、提高创业服务水平、净化创业环境,全省“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热情空前高涨,各类创业主体不断催生和壮大。
据最新统计,2005年8月至今,全省个体工商户新发展31.84万户,平均每天新开业455户;全省私营企业新发展3.57万户,平均每天新开业51户,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速度。两年来,在新开业企业中,以3万元为注册资本的有限公司约2320户,一人有限公司约3000户,注册资本分期缴纳的有限公司2037户;先行确认主体资格、再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公司1034户,这一大批从前没有合法身份的“小户型”和灵活注册企业占同期新开业企业的23%。
市场主体准入是百姓创业的前提,为让群众迈出创业第一步,我省工商部门积极培育和发展创业主体,在市场准入方面制订了9条措施,降低门槛,放宽限制,这些措施比新《公司法》正式实施提前了5个月,有效地激发了百姓创业热情。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我省规定凡法律法规未禁止个私经济进入的领域和行业,都允许进入;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项目,都予以登记,使个私经济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良机。
我省积极鼓励和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城镇退役士兵等走上就业、创业、兴业的发展之路。2002年10月至今,全省为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申办个体工商户8.8万户、私营企业6833户,免收工商规费2.27亿元。11.6万下岗失业人员成为自主创业的“小老板”。
与此同时,我省还将优惠政策面扩大到了失地农民和农村其他创业人员。规定失地农民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收费;创办私营企业的,1年内免收登记类费用;农村其他人员申办个体户、私营企业的1年内免收登记类费用。农民创业积极性空前高涨,两年来,全省失地农民申办个体工商户952户,创办私营企业174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