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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税系统公务用车定点保险谈判邀请函
作者:财务处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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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就系统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拟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保险公司参加竞争。

    (一)项目名称:江西省国税局系统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JXGSCB2006022

    (三)提交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1份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是江西省政府行政事业单位车辆保险定点单位。

    2、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省级公司,拥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上述保险业务的资格并被邀请参加投标竞争的保险公司。

    3、投标人不应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根据规定宣布为不合格。

    4、投标人在县级有分公司和分支机构,如无分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要明确承诺上门服务细则。

    (五)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06年12月14日下午5点之前

    (六)谈判文件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谈判文件地点: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办公楼1211室

    联系人:黄芳华         电话:0791-6203155

    (八)谈判时间:2006年12月18日下午3:00

    (九)谈判地点: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办公楼1520会议室
  
    地址:南昌市广场南路399号

    联系人:王江鸣    电话:0791-6203089

    (十)投标单位应于2006年12月18日前缴纳投标保证金60000元(陆万元),必须以银行汇票的方式付给:

    开户单位: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开户银行:市建行群星分理处

    账号:36001050460059000429

    凡购买了谈判文件的投标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请在谈判前一天书面通知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政府采购办,若不能及时通知,则取消今后被邀请投标的资格。

 

                             二○○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文章录入:财务处    责任编辑:yd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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