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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税局就企业所得税涉税鉴证问题进行进一步明确
作者:段建红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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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西省国税局就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鉴证类别与范围进行明确.文件规定,凡向国税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发生:企业的各项财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事项和房地产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与预售收入毛利额差异等事项应当附送税务代理机构的鉴证报告;同时税务代理机构在坚持纳税人自愿委托、自由选择原则基础上可以承办具体包括企业注销、变更、停业税款清算、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连续二年以上未查或连续亏损达到二个纳税年度的企业亏损认定等鉴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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