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时期,我省国税系统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各项国税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省国税事业实现了新的跨越。
一、税收职能作用有效发挥。牢固树立税收经济观,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促进江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省局被省政府评为“利用外资先进单位”、“服务开放型经济先进单位”和“服务个私经济发展先进单位”。一是围绕大局谋发展。策应全省“解放思想,加快发展”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坚持依法治税、促进经济发展”大讨论,引导广大国税人员跳出税收看税收,自觉地把国税工作置于全省经济发展的大局中谋划和落实。制定落实《坚持依法治税促进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的实施意见》等综合性文件,全方位助推江西经济社会发展。二是认真落实税收政策。认真贯彻鼓励高新技术、企业改组改制、就业再就业、涉农税收等优惠政策,两次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调节促进作用。“十五”期间,全省国税依法减免各项税收共计62.21亿元;审核办理出口退税73.35亿元,年均递增24.9%。三是依法大力组织税收收入。2005年,全省国税收入实现205.26亿元,是2000年的2.4倍。“十五”期间,全省国税系统组织入库税收收入718.78亿元,年均增收22.66亿元,年均递增17.4%,高于GDP年均增幅2.1个百分点,国税收入与GDP增长弹性系数达1.137。其中:纳入全省财政总收入的国税收入为694.31亿元,年均递增17.8%,占同期全省财政总收入的46.6%,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二、依法治税环境明显改善。制定依法治税规划,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大力推行执法责任制,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依法治税环境明显改善。一是强化税收法制建设。建立健全了税收法制机构,完善了依法治税的组织机构。大力开展涉税法律培训,组织税收执法资格考试,提高了国税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执法素质。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完成了“四五”普法任务,增强了社会各界的税法遵从意识。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推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开展综合性、审计式的重点执法检查。完善执法公开制度,统一公开内容,改进公开方式,规范公开程序,突出公开效果。二是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审核,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内部考核与外部评议同步、执法质量与奖金补贴挂钩、人工审核与计算机考核并举。“十五”期间,共对6.2万人次进行了评议考核,对1.66万人次进行了过错责任追究,其中给予行政处分33人。三是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开展电力、烟草、白酒、水泥、钢铁、服装等一系列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各种涉税违法案件,有力地打击了涉税违法犯罪分子,税收秩序明显好转。“十五”期间,检查纳税户6.95万户,查补税款17.36亿元,罚款4.02亿元;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税案件327起,判刑45人。
三、税收征管体制不断完善。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以业务重组为重点、以调整机构为保证、以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为目标,稳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广应用综合征管软件,确立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实现了五个方面的转变:一是组织体系集约化。规范征管机构及其内设职能部门的设置,市、县城区不再设分局(所),设区市城区只设1个稽查局,每个县(市、区)仅保留1-3个农村分局,减少了执法主体和层次,实现了征管组织体系的集约化、扁平化。二是征管职能专业化。以重组征管业务为核心,以业务重组带动职能调整、组织优化和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进一步明晰征收、管理、稽查三个专业机构的职责,初步形成了以专业分工为基础的征、管、查分类管理新格局。三是信息处理集中化。通过应用综合征管软件V2.0版,逐步建立起以省局为单位的集中征收、一级核算平台,实现了税收征管全过程的计算机监控和信息共享。四是申报征收电子化。全面推行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系统,构建省级集中电子申报纳税平台,初步实现了纳税人、税务机关、银行“三位一体”电子化申报缴税。五是纳税服务多样化。实行税收“一站式”服务,积极探索个性化、人性化服务,初步构建了办税功能齐全、内部运转顺畅、监督制约有力的办税服务体系。在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上,我局作了大会典型发言。
四、科学管理水平持续提升。统一工作标准,统一操作规范,初步实现了税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一是健全税收管理制度。制定落实《户籍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税收管理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均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促进了征管行为的规范。推行“户籍式”管理,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建立重点税源“驻企管理”、专业市场“驻场管理”、中小税源划片管理的分类管理格局。强化纳税评估,实施纳税信用等级管理,推进了税收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了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二是加强各税种管理。实行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对货运发票、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废旧物资发票、农副产品发票和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实行清单管理。强化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汽油柴油等产品的消费税管理,规范了车购税征管。完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规范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提高了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开展税务审计和反避税工作,落实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提高了涉外税收、出口退税管理水平。三是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建成信息高速公路,开通广域网线路535条,省局和设区市局中心机房全部达到国家A级机房标准。综合征管软件、增值税管理系统、出口退税管理软件三大系统运行质量稳步提高。先后开发推行了《多元化电子申报缴税系统》、《纳税评估系统》、《税收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主机设备及网络监控系统》、《数据质量监控系统》等。推进政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开通了内、外网站,推广了公文处理系统。四是切实强化行政管理。实行经费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财务管理,加大内部审计工作力度。加强基建装备管理,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实施税收科研精品战略,推出了一批研究成果。努力建设节约型和安全型机关,后勤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省局连续三年荣获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五是推行税收质量管理。制定《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方案》,编写税收质量管理体系文本,设计涵盖税收管理各个方面的四级262个税收管理质量指标,制定97项管理工作标准,明确三级九类机构367个岗位操作规范,在赣州、宜春进行了试点,促进了税收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五、基层建设构建新平台。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坚持解放思想、因地制宜,构筑了基层建设的发展新平台。一是科学定位。将基层定位为县(市、区)局及其农村分局,重点是县(市、区)局。二是明确建设内容。以“四基”为主要内容统揽基层建设全局,通过提高干部基本素质、健全税收工作基本制度、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改善工作生活基本条件,推动了基层建设向纵深发展。三是统一验收标准。以领导班子好、队伍素质好、管理机制好、执法质量好和社会形象好“五好”作为衡量基层建设成效的标尺进行严格考核验收。截止2004年底,全系统所有基层单位全部达到并保持了“五好”。四是财力向基层倾斜。2003年以来,建立并逐年提高了基层单位最低经费保障线。基层建设工作得到总局领导充分肯定,在全国基层建设工作会议上我局作了大会典型发言。
六、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为国税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人力支持和智力保障。一是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制定落实《思想政治工作纲要》,系统筹划思想政治工作,形成了职责明晰、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了“树立科学税收发展观,实现国税事业新跨越”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党的建设,认真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群众满意率均在95%以上。中央督导组和省领导对省局机关先进性教育活动给予充分肯定。许多市、县也成为当地先进性教育先进典型。二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制定《“十五”教育发展规划》和《培训工作实施规则》,实施“12345" 培训工程。"十五"期间,全省国税系统共举办各类培训班859期,培训人员4.58万人(次)。截止2005年底,全省国税系统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比重提高到95.68%,比2000年底提高34个百分点,高于全国税务系统平均水平。三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领导班子行政能力建设,加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省局被评为全省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先进单位。坚持巡视检查制度,省局连续3年对各设区市局开展巡视检查,得到了总局、省纪委的充分肯定。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省局公开选拔17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各设区市局国税系统通过竞争上岗选拔科(股)级干部达498人次,建立了设区市局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深入开展“先进领导班子”和“十佳局长”创建活动,增强了各级局领导班子争先创优意识和行政管理能力。四是推行基层单位税务人员能级管理。按照“以能定级、以岗定责、岗能匹配、绩酬挂钩、动态管理”的总体要求,稳步推进基层单位国税人员能级管理。全省国税系统基层单位全部推行能级管理,共有9243人参加首次能级认证,初步构建了充满竞争和激励的干部管理新机制,得到了总局领导充分肯定,在全国国税系统人事人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我局作了典型发言。五是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全省国税系统蝉联江西省第一、二届文明行业,18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先进单位,87个单位被评为江西省第九届文明单位,省局机关被评为“党建红旗单位”,蝉联第一、二届省直“十佳文明机关”。六是推进政风、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具有江西国税特色的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强化“两权”监督,规范各项制度建设,开展税务执法监察,试行 税务效能监察,切实加大源头防腐力度,信访举报件和违法违纪案件不断下降。“十五”期间,各级国税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未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2001年以来,积极参加省政府组织开展的行风评议和政务环境评议评价活动,省局连续五年被省政府评为行风评议和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先进单位。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和体会:
第一,必须坚持依法治税。“十五”期间,无论工作中遇到多大的困难,我们始终坚持依法治税,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不断提高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意识,严格依法征收、依法管理、依法服务,正确处理规范执法与组织收入、规范执法与优化服务、规范执法与支持发展的关系,使国税工作沿着法制化轨道迈进。
第二,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十五”期间,我省国税工作最鲜明的特点就是改革和创新。我们不断推进税收管理理念、体制、机制、制度和手段创新,从征管改革、基层建设、能级管理、质量管理到思想政治工作,一年一项改革创新性举措,每一项改革都跨年度实施,一年初见成效,三年大见成效。正是通过改革创新,我省国税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第三,必须坚持夯实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十五”期间,我们正视现状,狠抓基层建设和基础工作,不断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基层建设水平,为各项国税工作和改革创新奠定坚实基础。
第四,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十五”期间,我们始终从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鞭策人、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帮助人入手,从思想、业务、作风等方面全面加强建设,打造了一支能够较好地适应新时期国税工作需要的干部队伍,塑造了良好的江西国税新形象。
第五,必须坚持和谐发展。“十五”期间,我们牢固树立和谐发展理念,对内注重各项国税工作的兼容性、互补性、协同性和递进性,突出对税收管理全面筹划、系统整合和整体推进的思路;对外注重优化税收服务,提高行政效能,落实税收政策,发挥税收职能,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以良好的执法形象和服务质量,赢得了各级和社会各方面的理解、信任、关心和支持,营造了内和外顺的良好氛围,为国税发展和改革创造了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