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人员必须正确认识形势,抓住有利时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确立了“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主要目标和任务。同时,明确了推进税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并从多方面对发挥税收作用作出具体部署,如实行有利于增长方式转变、科技进步和能源资源节约的税收制度,实行支持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继续实施和完善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加强就业培训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坚决打击偷逃骗税行为等。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为国税事业全面发展指明了方向。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总局提出了“十一五”时期税收发展与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及“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确保税收收入随着经济发展稳定增长;逐步完善税收制度、征管体制和内部管理机制,有效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作用;加强税务系统执政能力建设,改善税务部门新形象”等三项基本目标和“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坚持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把握税收工作主题,坚持抓好‘两基’工作,坚持弘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精神”等五项工作原则,并要求着力抓好“大力推进依法治税,稳步实施税收改革,进一步强化科学管理,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四方面重点工作。全省国税系统务必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总局“十一五”时期税收发展与改革的精神实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国税事业全面发展。
2005年12月中旬召开的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全省上下紧紧抓住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奋发有为、励精图治,着眼加快崛起、富民兴赣,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经济国际化和市场化,建设创新创业江西、绿色生态江西、和谐平安江西,提升发展质量和层次,增强全省经济社会综合实力,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江西经济社会在新起点上加快发展,对国税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根据“十一五”时期全国税收工作部署和全省“十一五”规划的精神,“十一五”时期江西国税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税收收入持续快速稳定增长,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十一五”时期江西国税工作的总体目标:一是实现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发展。提高“两个比重”,实现“两个翻番”,即:提高全省国税收入占GDP比重,提高全省国税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2010年全省国税收入比2005年翻一番,“十一五”时期全省国税收入总额比“十五”时期翻一番。二是建立公平公正税收秩序。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税收执法更加规范。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建立公平公正税收秩序,执法水平跨入全国税务系统先进行列。三是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征收率高,保持税收增长弹性系数大于1,宏观税负水平逐步提高。成本降低,国税机关征税成本和纳税人纳税成本不断降低。四是提升税收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税收服务体系,整合税收服务资源,全面推行全程、全员、全方位税收服务,实现税收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社会综合满意率达95%以上。五是打造“数字江西国税”。推进金税工程(三期)项目建设,大力整合信息资源,建立基于统一规范的省级应用集中平台,实现主体应用系统的省级数据集中管理,力争税收信息化水平位居全国税务系统先进行列。六是建设高素质国税干部队伍。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国税干部队伍。把各级局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型组织、创新型团队、实干型集体和廉洁型班子,杜绝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基本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框架。继续保持省级文明行业荣誉,提高省级以上文明单位的比例。
“十一五”时期,全省国税系统要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主题和总体目标,坚持不懈地抓好八大体系建设。
一、建立规范的税收业务体系。一是健全税收管理各项制度。统筹规划各项国税工作,从税收征收、管理、稽查的重点部位入手,突出制度创新,促进税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优化业务流程。按照信息化条件下税收运行规律,根据税收执法责任制、质量管理体系以及税收“一窗式”管理服务的要求,结合综合征管软件各功能模块,梳理、归并、重组税收业务,建立分工明确、责权相当、衔接顺畅、监督制约的征管业务工作流程。三是进一步落实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各级国税局和广大国税人员执行力,保障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二、建立高效的国税组织体系。一是规范机构设置。按照总局有关要求,严格机构审批管理,加强和规范内外设机构设立、变更、撤销工作,优化机构职能配置。二是完善岗责体系。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完善省、市、县(市、区)三级国税局岗责体系,明确各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能。三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大力压缩各级局机关行政管理人员,充实基层征收一线人员。四是巩固和扩大基层建设成果。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建设工作的意见》,以提高基层自主创新能力为切入点,完善基层建设长效机制,提升基层建设水平。
三、建立严密的税源监控体系。一是严格户籍管理。认真落实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逐级建立与地税、工商、质监等部门登记信息交换共享制度,加强信息比对、分析,防止漏征漏管。二是实行分类管理。根据税源管理需要和纳税人实际,建立不同类型的专业化、精细化分类管理机制。三是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江西省国税系统税收管理员规范》,构建以税收管理员为主体的税源分级分类管理机制,提升税源管理效能。四是加强申报审核。受理纳税申报时,办税服务厅严格审核各类纳税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数据逻辑性,发现纳税人存在问题不能即时处理的,要及时移交税源管理部门评估、调查。五是实行省局一级税收会计核算。全面实施省局税收会计一级核算、集中编制会统报表和多元化电子申报缴库信息集中比对运行体制,提高会统核算水平,加强数据质量监控工作。六是加强税源分析。加强税收与经济的相关性分析,开展分税种、分行业、分地区税负分析,建立科学的税源分析机制,提高税源分析的科学性、准确度。七是完善纳税评估工作。依托《纳税评估管理信息系统》,形成“以信息化为支撑,以专业评估为重点,以科学评估分析为核心,职责明确、部门联动、环节分工、过程控制”的纳税评估工作模式,建立纳税评估向稽查移送案源、查处、反馈、考核和监督等互动工作机制。八是推广税控装置。根据总局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推广税控装置,防止税收流失。九是依法加大稽查打击力度。全面落实稽查各项工作制度,完善“阳光稽查”方式,密切与公安、地税等部门协作,依法查处各类涉税违法案件,加大新闻媒体曝光力度,打击和震慑不法分子。
四、建立严格的税收执法管理体系。一是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修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考核,规范执法,提高依法治税水平。二是全面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对税收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监控与考核,做到“人机”结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三是强化税收执法监督。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制度、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对大额减免缓税实行集体审批,做好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加强税收执法检查(监察)。
五、建立先进的税收信息化体系。一是推进金税工程(三期)项目建设。建立“一个平台”,即网络硬件和基础软件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两级处理”,即依托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实现数据信息在总局、省局集中处理;“三个覆盖”,即应用系统逐步覆盖所有税种、所有工作环节和所有税务机关,并与银行、海关、外管、工商、地税等有关部门进行信息交换;“四个系统”,即逐步形成一个以征管业务为主,包括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和决策支持四大子系统在内的信息管理应用系统。二是加快整合信息资源。实现各个系统之间信息联通、共享,提高信息资源利用率。推进省级集中版综合征管软件与各地开发的应用软件的信息整合。三是强化信息数据管理应用。推进信息集中,不断完善技术支持体系,做好各类信息接收、储存工作,加强分析比对,切实提高信息应用水平。四是重视信息安全。建立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增强信息安全意识,实现信息物理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应用安全。
六、建立优质的税收服务体系。一是为纳税人提供无偿税收咨询服务。坚持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与各种形式的日常宣传相结合,实行规范的税法公告制度,大力开展税法宣传教育。二是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完善落实全省统一的办税服务厅管理制度,深化税收“一窗式”管理服务。三是改进税收服务手段和方法。拓展省局内、外网功能,建立满足纳税人热线咨询和系统内业务技术咨询、数据维护需求的12366服务呼叫中心,推行多元化电子申报缴税方式,构建电子网络服务体系。四是深化纳税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与地税部门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不断完善纳税信用体系。五是推进税收服务社会化。取得各级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支持,形成税务代理专业服务、社会公益服务与国税机关税收服务相互促进、互为补充的社会化大服务工作格局。
七、建立科学的税收质量管理体系。一是增强质量意识。借鉴、吸收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体系,积极搭建税收管理新平台,探索税收管理新路子。二是完善税收质量管理体系文本。坚持持续改进,不断修订完善《管理工作标准》、《岗位操作规范》、《质量手册》和《绩效管理办法》等税收质量管理体系文本。三是全面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体系。提升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实现税收管理集约化、精细化、标准化、科学化,使江西省国税系统税收管理水平跻身并长期保持全国同行业的领先水平。四是加强税收工作绩效考核。建立以绩效考核为手段的税收质量管理新机制,强化督促检查,严格兑现奖罚。
八、建立完善的队伍管理体系。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廉政教育和法制纪律教育,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提高广大国税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二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完成“12345”教育培训工程,开展“十员五百佳”大练兵活动,加快各类人才库建设。三是强化领导班子建设。重点加强领导干部的领导力建设,把各级国税局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型组织、创新型团队、实干型集体和廉洁型班子。四是深化基层单位税务人员能级管理。依照《公务员法》职位分类制度,进一步深化基层税务人员能级管理,不断加强税务人员能力建设,提升基层执行力。五是推进税收文化建设。认真落实《江西省国税系统税收文化建设实施意见》,推进具有江西国税特色的税收文化建设,打造公正执法、诚信服务、科学管理、廉洁奉公、团结奋进的和谐江西国税。六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反腐败“三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