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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江西国税工作要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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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全省国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中共江西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精神,认清形势,应对挑战,以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以信息化建设为动力,以加强基层建设为载体,进一步提高干部基本素质、健全基本制度、夯实基础工作、改善基本工作条件,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和科技加管理,全面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为江西在中部地区的崛起作出积极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依法大力组织税收收入,圆满完成2002年税收收入任务
    2002年全省国税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初步确定为106.66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实收数增长7.1%,增加7.05亿元。其中“两税”93.67亿元,比上年实收数增长8%,增加6.94亿元。
    第一,继续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原则,确保税收收入质量。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税收收入预测水平,坚持按季下达收入计划,按季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做到依法征收。要加强对收入计划和征管质量的双重考核。不仅要考核收入计划完成情况,更要考核征管质量。2002年,省局将进一步加大力度,继续开展征管质量交叉检查,各地也要结合实际组织征管质量考核检查,不断提高征管质量,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第二,进一步加大重点税源监控力度。各地要在总结、完善驻企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监控,完善全省重点税源监控体系,扩大监控指标范围,提高动态分析质量,建立按月动态分析128户重点税源企业制度,及时反馈重点税源行业和企业的经济效益、税收的实现、入库和欠税等情况,以便全面掌握税源动态,有针对性地制定征管措施。要进一步加强对商贸企业的税源监控。
    第三,大力清缴欠税。控制新欠、清理陈欠是确保完成今年收入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总局已经发文对欠税核算办法进行调整,将全部欠税按新征管法实施的时间划分为两大部分。对2001年5月1日以前的欠税,要摸清欠税底数,分清欠税类型,另账进行核算反映,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清理措施。对2001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欠税和滞纳金,要仔细核算、严格控制,凡有欠税的企业在缴纳税款时一律先缴滞纳金。按照总局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加大对酒类、烟草、冶金等三大重点税源行业的清欠力度。新征管法在降低滞纳金加收率的基础上,上收了缓缴税款审批权限,各级国税机关要严格执行。
    (二)全面落实各项税收政策,促进江西经济发展
    2002年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省和当地的经济发展部署,全面落实各项税收政策,促进经济发展。
    第一,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各级国税机关要对现行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辅导,进一步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流程,除税法明文规定必须审批的事项和必经的程序外,不应另外设置“门槛”,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第二,认真落实好省局制定的关于坚持依法治税、促进经济发展的20条实施意见。各级国税机关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以主攻工业为核心,实施大开放主战略,加快经济发展,努力把江西建设成为沿海发达地区“三个基地、一个后花园”的战略决策,找准国税工作促进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和切入点,认真落实好省局制定的关于坚持依法治税和促进经济发展的20条实施意见,使之取得实效。
    第三,研究解决企业改革、发展中的税收政策问题。要全面、深入地研究现行税收政策的实施和调整对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的影响,提出积极有效的对策,在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工业化进程、促进科技进步、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和优势企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特别是要加强国有企业改制、入世对江西经济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等方面的政策调研,积极研究应对措施。
    第四,优化税收服务,营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一是要进一步清理、取消一批税收行政审批项目。确有必要保留的审批项目,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公开审批流程,明确审批职责,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审批质量,提高审批效率。二是要坚持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真实、及时地将税收政策法规、岗位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纳税数额、违章处罚,以及相关工作制度规定和廉政纪律对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公开,便于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三是要在进一步健全服务制度、明确服务内容、细化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的基础上,完善落实首问责任制和办事限时承诺制,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在制度和机制上为优化纳税服务提供保障。各地要与电信部门联系,尽快开通“12366”纳税服务电话。
    第五,牢牢把握“完善和稳定税制,强化税收征管”的指导方针,做好完善税制措施的落实工作。一是要落实好所得税分享改革,做好所得税征管工作。严守纪律,按照规定的征管范围和税款入库级次,及时足额地将税款组织入库,确保所得税分享改革的顺利实施。二是要做好开征燃油税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从燃油税税种的登记等基础管理工作入手,摸清税源,并对燃油税进行动态管理和严密监控。三是要落实好出口退税方式的改革工作。加强“免、抵、退”税管理,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积极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切实加强对“免、抵、退”税企业生产经营及出口情况的日常检查和监控管理。加强防范骗税工作,加快出口退税速度,支持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三)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强化税收管理
    第一,扩大信息化支持下的税收征管改革试点。认真总结新余市国税局开展深化税收征管、机构、人事制度综合改革和推行CTAIS试点的工作经验,制定落实《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CTAIS的实施意见》,按照“抓新余、带南昌、促宜春、推全省”的工作思路,逐步扩大信息化支持下的税收征管改革试点。今年重点要巩固完善新余的试点成果,抓好南昌、宜春的试点工作。非全面试点地区的市、县要积极探索以县为单位的集中征收方式和设区市城区集中征收方式的改革,省局将从硬件设备和技术力量等方面提供帮助和指导。同时,结合乡镇撤并工作,进一步收缩基层征管机构,减少执法单位,提高集约化管理水平。
    第二,全面改革申报缴款方式。积极推行申报、缴款的电子化,实行纳税人到就近的银行、信用社缴款的方式。省局将在总结各地多元化电子申报缴款改革工作基础上,制定全省国税系统多元化电子申报方式改革的工作意见。2002年市、县城区小规模纳税人电话申报面要达到50%以上,个体纳税户银行网点申报面要达到80%以上,年内凡是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必须实行计算机网络申报。同时,要规范多元化电子申报系统,制定完整的多元化电子申报标准,解决目前多元化电子申报系统标准不统一,系统不兼容的问题。
    第三,改进和加强税务稽查工作。一是要制定和落实《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改进和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税务稽查工作,在巩固和完善南昌、新余市局“一级稽查”改革试点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一级稽查体制改革,在设区市的城区普遍实行一级稽查。二是要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以查假票、查假账、查假申报为主要内容,狠抓税务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四个环节的质量和效率。三是要落实重大案件督办制度,狠抓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罚款率,切实加强司法移送处理工作,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选择典型案件进行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引导纳税人遵从税法。
    第四,全面开展审核评税。要进一步完善审核评税办法,不断提高评税水平。2002年,重点加强对商贸企业的增值税审核评税工作,最大限度防止偷骗税案件的发生。
    第五,全面推行纳税信誉等级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和推广纳税信誉等级制度,营造良好的税收氛围,激励纳税人依法自觉履行纳税义务。各地要对2001年推行企业纳税信誉等级制度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找出薄弱环节,继续加大推行力度,使这一制度落到实处。
    (四)推进依法治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第一,切实加大税收宣传力度。一是要重点加强对社会主义税收性质、地位和作用,税收增长与GDP增长之间的同步关系,国税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等方面的宣传,特别是宣传好坚持依法治税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澄清当前社会上存在的一些模糊认识,求得理解、支持与配合。二是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要加强与各种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联系,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以及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宣传的方式要更加形象、更容易理解和吸收。三是要坚持向各级党政领导汇报,争取地方党政对国税部门依法治税的更大支持。今年重点要做好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列入全省2002年普法重点计划后的有关宣传工作。
    第二,进一步整顿税收秩序。一是要开展对加油站、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活动。一季度要完成所有加油站税控加油机的安装工作,并及时完成初始化和数据采集工作。在完善“双定”办法的同时,开展集贸市场税收清理检查,并制定各类集贸市场税收管理办法。省局将出台《专业市场税收征管办法》,着力解决集贸市场漏征漏管、税负偏低、税负不公等问题。二是要加强发票管理与检查。利用金税工程进一步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把收购凭证纳入发票管理的范围,开展普通发票打假专项斗争,建立健全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效果。省局拟于二季度在全省范围内对普通发票开展一次清理检查。结合新征管法的贯彻实施,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继续推行普通发票摇奖及发票违章举报奖励制度。三是要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增值税专项检查的重点是跨地区的集团性企业,以及异地设立分支机构进行经营活动的企业,并开展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消费税专项检查的重点是烟、酒类产品。企业所得税专项检查的重点是烟草、石油、石化、证券、房地产等行业和事业单位。要清理审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事业单位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进行清理,并追回骗取的企业所得税款。要继续开展并加大税收执法综合检查的力度。四是要加强涉外税收管理。加大反避税工作力度,做好对避税嫌疑大户的反避税调查审计和全国联查协查工作,促进跨国纳税人正常申报纳税,防止偷逃税和各种形式的虚假亏损。五是要大力清理漏征漏管户。认真落实新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协调好与工商、银行等部门在税务登记方面的信息传递关系,强化税务登记管理,从源头上加强税收控管。二季度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漏征漏管户专项治理活动。
    第三,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一是要深入贯彻落实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根据新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省税收征管的现状,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措施,形成一套与新征管法相配套的规范化、科学化、操作性强的税收征管制度。二是要严格落实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江西省国税系统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江西省国税系统依法治税“十五”规划》和税收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明确执法岗位职责,规范执法工作规程,建立统一的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岗责体系,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对执法行为进行评议考核,对执法过错人员严格进行责任追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三是要强化日常的内部监督机制。重点是做好日常执法检查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要将执法监督与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提高运用计算机和网络自动监控执法行为的能力。要选择部分地区建立必要的执法监督联系点,上级机关定期派人直接参加下级机关的日常执法监督工作,强化执法监督的力度和广度,以点带面,促进执法监督工作的全面开展。四是要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实施办法,实行规范的税法公告制度,全面清理过去的各项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对那些不规范、与税法相抵触的、自相矛盾的、重复规定的文件,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进一步提高税收政策的规范性和系统性。
  (五)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强化税收管理手段
    第一,基本完成我省金税工程二期的建设。按照“巩固、完善、提高、拓展”的原则,基本完成我省金税工程二期的建设。一是要进一步扩大防伪税控系统的覆盖面,加快推行进度,2002年推行的重点是万元版发票的企业,取消所有万元版手工增值税专用发票,将其全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二是要进一步提高运行质量和效率。全面落实《江西省金税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抓好《金税工程数据采集监测系统》的运行,将数据采集中出现的问题解决在上传前。做好发票认证工作,严格执行“不认证、不抵扣”的规定,进一步提高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认证系统和稽核系统发现的涉嫌违规的发票信息能及时准确地传递到协查系统;加强对涉嫌违规发票的协查工作,及时查处涉嫌违规发票,加大对偷骗税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防止增值税大要案的发生。
    第二,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一是要按照我省国税系统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阶段部署,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精心制订本系统的实施方案,建立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快信息化建设。二是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集中财力抓好计算机硬件建设和网络建设,确保信息化所需的硬件环境配置到位、网络顺畅运行。三是要加快推进各级国税机关办公自动化。加快国税机关内部办公网建设,全面推广公文处理系统,逐步实现无纸化文件处理、传输和文件信息共享。市以上国税机关要积极推进政府上网工程,开展网送税法活动,通过因特网定期发布有关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动态、税收宣传、纳税指南等方面的信息,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现纳税人上网查询纳税情况,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质量。四是要积极推进与相关部门的联网。加快与地税、海关、银行、外贸、外汇、工商、公安等部门间的计算机联网,逐步实现信息共享。
    第三,做好数据信息的管理和利用工作。一是要严格执行并切实做好信息系统的安全与标准化工作,加强内部网络和数据库安全管理,保护纳税信息和办公信息的安全。二是要树立信息管理观念,增强数据应用意识,加大数据信息的应用力度,重点是要推广税务监控系统,初步建立各级国税机关的数据管理利用机制,充分利用已有的各项税务数据,实现自上而下的内部监控,完善管理决策服务体系。
  (六)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全面提高国税队伍综合素质
    第一,加强税务职业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是要加强税务职业道德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颁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国税实际积极探索国税文化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三观”、“三德”专题教育和经常性的政治思想教育,突出抓好税务职业道德教育,重点解决少数国税人员爱岗不敬业的问题。二是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认真落实好《江西省国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十五”规划》,切实抓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力争省级文明单位在2001年基础上增加5至10个,争取我省国税系统进入首批文明行业创建试点单位行列。三是要加强国税职工文化阵地建设,在全省国税干部中倡导“江西国税精神”。
    第二,严把“入口”,改善国税干部队伍结构。树立人才就是生产力的观念,严格把好进人关,不断改善国税干部队伍结构。要在科学进行职位分类、定职定岗的基础上,公开招考选录工作急需的优秀人才。根据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和推进国税事业发展的需要,当前重点要分期分批公开考录计算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从2002年起,四年内全省国税系统每年公开招考50名计算机专业技术人才。全省国税系统临时人员的聘用也必须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严格控制,按章办事。
    第三,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国税人员素质。一是要对全省国税系统拟晋升的科、股级干部开展任职培训。二是要以需求为导向,开展专门业务培训。对全系统20%的科、股级干部和3000名业务骨干开展专门业务培训,特别是要加强信息知识培训,委托江西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培训50名计算机专业技术人才,并对现有计算机应用工作岗位人员和稽查业务骨干进行专门业务培训。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更新知识培训。适时组织WTO与税收、市场经济与税收等内容的培训班,使国税干部了解和掌握加入WTO后的税收工作。四是要强化岗位技能培训,在定编、定岗、定责的基础上,制定岗位技能标准,逐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并统一进行考试考核。在此基础上,推行执法资格和管理资格认证工作,考试不合格、达不到相应岗位技能标准的人员,不得上岗。五是要加大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力度,2002年委托高等院校为全系统培养财政学(税务方向)硕士研究生40名左右,计算机学科硕士研究生20名左右。
  第四,推行能级管理和岗位目标分类考核制。要打破传统的管人、用人模式,在开展全员培训的基础上进行考试、考核,以能定级,以岗定责,奖惩挂钩,动态管理,制定科学的能级管理制度和系统的岗位目标分类考核制度,推行以能力级别为核心的管理体系,建立一个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干部管理体制,激发国税人员的工作热情。今年起这项工作要在全省国税系统范围内逐步推行,务求取得实效。
    第五,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要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各级国税机关领导班子要不断适应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当前,要深入学习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五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二是要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重大问题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正确性,减少工作中的不协调,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三是要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公开考试、考核选拔领导干部,进一步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结构。加大领导干部交流力度,凡是到了交流年限的各级国税机关“一把手”,要尽快进行交流。结合推行领导职务任期制、任职试用期制、自愿辞职、责令辞职和引咎辞职以及事业单位领导职务聘任制等,制定具体有效的实施办法,拓宽干部能上能下的渠道,从机制上保证干部“出口”的畅通。四是要积极开展创建“先进领导班子”活动和“十佳局长”评选活动,全面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领导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一是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汇报制度,逐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严格落实“一岗两责”。二是要强化“两权”监督,对每项权力的运行,制定具体的程序和制度,做到机制上创新,操作上规范,并狠抓“两权”监督制约各项制度的落实。省局拟在下半年召开全省国税系统“两权”监督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推广、深化“两权”监督工作。三是要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四是要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工作力度,重点查办国税人员以税谋私、贪污受贿、挪用税款以及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其他资金使用与管理、票证印制等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五是要深化纠正部门不正之风工作,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切实巩固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六是要加大廉政教育力度,开展预防税务职务犯罪专题教育,及时剖析税务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涉税案件,深化警示教育。七是要加大税务执法监察工作力度,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对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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