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政务公开 办税服务 公众参与 税收资讯 用户直通车 文献资料 专题专栏
  您现在的位置: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 专题专栏 >> 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 >> 外国税制 >> 文章正文


俄罗斯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8
【字体: 关闭

主要税种

征税对象

税率

公司所得税

居民公司: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

非居民公司:来源于俄罗斯境内的所得。

最高24%

个人所得税

居民:来源于俄罗斯境内外所得;

非居民:来源于俄罗斯境内所得。

普通税率为13%,股息所得为6%,特定所得为35%,继承遗产免税,接受赠与:013%30%

增值税

对境内生产的商品、产品提供的服务征收。

标准税率为20%,低税率为10%

社会保障税

称为“统一社会税”,对职工取得的工资收入。

由雇主缴纳,最高税率为35.6%,最低税率为10.56%万卢布加2%的养老基金。

自然资源税

对获得的自然资源的开采权征收。

(石油和天然气公司还必须缴纳特别消费税)

财产税

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票和预付费用的总价值征收。

0.1%-2%

文章录入:国际税务    责任编辑:国际税务 

【字体: 关闭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相关链接】:

  • 阿尔巴尼亚

  • 埃及

  • 南非

  • 阿根廷

  • Copyright © 2006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广场南路399号   电话:0791-6202045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维护   技术支持: 江西世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