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违法案件举报须知】
【注意事项】请对您举报的内容负责! 1.举报人可根据自愿原则具名采取举报或匿名举报。 2.举报人若想查询案件有关情况,必须在向我局首次举报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税务机关将在核实举报人身份后予以答复;否则视作匿名举报,不予以答复。 3.税务违法案件中心将按规定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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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内容
问对于举报人的保密问题,是否会做到万无一失。
领导回复
《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举报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压、销毁举报材料。严禁泄 露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地址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情况透露给被举报人。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不得暴露举报人;对匿名的举报书信及材料,不得鉴定笔迹。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设置有非常严厉的惩处规定。因此,保密能做到万无一失。
贵局能否公正执法,不受地方税务机关某些人的影响。
税务机关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执法过程中不排除少数地方会出现违规干预执法的情况,但一经发现,我局将会按相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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