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收管理处是省局主管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负责组织实施有关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草拟有关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负责会签具体税种征管办法。 (二)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组织协调我省税收征管流程的制定审核、督促实施和修改完善;规划、协调、指导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负责综合征管软件、纳税评估软件、多元化电子申报软件等各类征管软件的推广应用、运行管理和业务维护。 (三)负责组织协调全省税源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税收管理员、综合性纳税评估、综合性单项征管等办法;负责组织清理欠税和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工作。 (四)负责纳税服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制度和办法;推广应用全国税务系统特服电话“12366”;规范并推广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及办税服务厅的管理等。组织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欠税公告和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五)负责全省普通发票管理工作;负责税控装置的推广应用管理。 (六)负责全省税收征管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应用;负责全省税收征管资料的规范管理。 (七)负责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组织税收征管法执法检查工作。 (八)负责制定和落实征管质量考核制度,组织实施全省征管质量考核和报表编报等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负责税务登记证管理。 (十)指导个体、集贸市场、行业税收征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个体工商户、各类市场、行业税收征管办法;负责个体、私营经济建账建制和查账征收等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91-6203261
|